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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保險公司投資中國放眼未來

    從坐落在上海浦東金融區的中國經貿大樓上鳥瞰,那一片由黃浦江畔到上海大堤的廣闊區域一覽無遺,世界上最大的保險集團之一——美國國際集團公司,正是在1919年落足於此處。從那時起,國際保險業便經歷了一條漫長而坎坷的“入華之路”。為了進軍中國,國外保險公司四方遊説。

    在2000年一年當中,共有16家外國公司獲得中國政府的批准,在中國開辦保險義務;同時另有89家外國公司在中國設立了辦事處,卻仍在苦盼中國政府的經營許可。

    對此,人們不禁要問,一旦入世,中國將如何對待這89家外國保險公司呢?中國金融市場,究竟有多大的潛力?事實上,雖然中國的國內保險市場在1998年後仍保持著10%到15%的年增長率;但是與1998年規劃中25%的年增長率相比,中國保險市場的發展步伐的確是減緩了。

    為了探討上述問題,我們必須首先明確外國公司在中國的生存現狀,透視中國保險業市場改革的歷史背景。

    馬永偉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前任總裁,而現在,他已就任中國唯一的保險業管理機構——中國保險管理委員會的主席。他在最近的一次講話中表示,他正極力於平衡國外保險公司與中國政府兩方面的要求。中國政府一方面在政策上鼓勵國外保險公司的進入,另一方面它還要保護國內的保險公司,使之不致被國外公司吞併。

    對此,馬永偉不斷地向國外公司保證,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將向他們展開自己的懷抱。比如,中國政府已多次表示要在不久的將來向另外七家公司發放許可。這其中包括兩家日本公司、兩家南韓公司及三家美國公司。

    與此同時,馬永偉也多次拋出各種各樣的措施,以加快中國保險業的發展,使國內保險公司更好地迎接入世後的挑戰。他特別准許更多新的本國保險公司的建立及現在公司分部的設立,以擴展中國的保險業市場。他還向國內保險公司許諾新的投資機遇,並且表示要加強保險業的管理,修改管理法規,尤其是法規中涉及到“國外公司對國內公司之侵害”的部分。

    1月15日,在年度中國保險工作會議上,馬永偉公開了他在國內、外保險公司各自利益間作出的協調。在這次會議上,中國的政府官員及金融部門的領導們對過去一年中中國保險業的發展狀況做出了全面的回顧,併為即將到來的這一年設定了新的發展政策。

    馬永偉説:“從現在開始的一段特殊時期內,中國保險管理委員會將致力於在向國外公司開放前,先搞活國內市場,委員會將調查研究轉變時期的狀況,以最大力量支援中國國內保險業的發展。”

    為了達到這一目的,中國保險市場的開放步伐,恐怕要比國外公司的預測來得更加緩慢,即使是在加入世貿組織,承擔世貿條款義務之後。

    為了了解中國放慢保險市場開放步伐的原因,我們有必要回顧一下中國保險市場在最近幾十年的發展歷程。

    1978年,中國開始組建市場運作機制下的中國金融業,這其中包括證券、銀行和保險,但這一切都被放置在“政府國有”的前提下。1984年,中國國務院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從“中國人民銀行”之中分離出來,開辦人身、財産及雙重保險等保險業務。自1984年至1998年,為了使保險市場在一個充滿競爭的環境下發展,中國政府先後批准超過十家的較小規模的本國保險公司建立,其中最大的兩家為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和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它們都在全國各地設有業務機構。

    儘管有這些小型保險公司的存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仍在90年代中期掌握著中國保險市場的70%左右。為此,在1996年10月,中國人民保險被一分為三。1998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總部被撤除,中國的保險業完全由保險公司本身獨立運作。

    自1980年到1997年,中國的保險市場經歷了爆炸式的膨脹過程,其全國保險業務總額的年均增長率達到了令人難以想像的37%。儘管在1999年,年增長率下降到10%,但在2000年迅速反彈至14.5%。中國政府預計在未來的五年內,中國保險業將保持12%的年增長率。在2005年底中國保險業務額將達到2800億人民幣,相當於340億美元,佔到中國國內生産總值的2.3%。

    儘管發展速度驚人,但中國的保險業仍僅能在中國的國民經濟中佔到一個極小的部分——2%,這與日本的11%與美國的8%相比,顯得相形見絀。1985年,中國國務院通過臨時法規,作為保險業管理的唯一一套法規。1995年,中國人民代表大會頒布了一項正式的保險法。此後中國政府所做出的又一項引人注目的舉措,便是1998年8月“中國保險管理委員會”的建立,該委員會也隨即正式從中國人民銀行手中接管保險業的管理職能。

    至2000年為止,中國保險管理委員會已經在全中國超過30個的省、市、自治區建立了分支機構,從而為中國保險市場的建立奠定了法治框架。

    作為金融市場改革開放的一部分,中國政府已經開始有限制地允許國外保險公司進入正在形成的中國保險市場。1992年,中國政府表示積極歡迎國外保險公司進入中國,以培訓工作人員、舉辦保險專題論壇及資助保險專業教育等方式幫助中國發展國內保險市場。

    同時,中國政府還鼓勵國外保險公司在中國投資。“林肯國家人身保險公司”在中國的投資額曾達到24.8億人民幣。

    但是,與此同時,所有申請在中國開辦保險業務的國外公司都要首先達到中國人民銀行做出的許多規定和標準,每一個地方政府還要對國外保險公司提出額外的具體要求。中國政府正是以這種方式來控制保險業開放的速度。

    實際上,即使是那些已經得到經營許可的國外保險公司,也會在實際操作中被施加以很多約束和限制。為了便於管理所有的在華保險公司,國外公司大多數被集中在兩個城市。大部分的經營許可僅僅是為上海發放的。另外的部分則發放給廣州和深圳。

    自1997年起,所有試圖在中國辦人身保險業務的國外公司,必須與一個中國政府指定的中國保險公司聯合組建合資公司。根據中國政府的規定,人身保險經營許可只能發放給個人,而不能是集團,而財産保險經營許可只能發放給外資公司。

    這種難以理解的限制規定,以及外資經營許可發放的低效率,已經部分地影響了中國入世談判的進程,成為中國入世談判的幾個主要問題之一。

    在中美有關中國加入世貿的談判中,雙方已達成的協議條款包括:

    ①打破地域和産品界限;

    ②將經營許可的發放建立在長遠考慮的基礎上,而不是僅著眼于國內經濟需要而是政治考慮;

    ③國外人身保險公司可以自由挑選合作夥伴,並最高可以控制到合資公司50%的股權;

    ④國外公司可以在合資的財産保險公司中控制到51%的股權,而且在建立合資公司兩年後,可以開辦獨資公司;

    ⑤再保險業向國外公司完全開放。

    中國的官員們清楚地認識到,這些協議條款將會使中國的保險人在入世後,面臨嚴峻的考驗。因此,他們也在積極重組國內保險業,以迎接即將到來的激烈競爭。

     中國政府已經採取的措施包括:

     ①建立更多的本國保險公司,並允許現有的國內公司在更多的城市開辦分支;

     ②在保險公司與銀行間建立密切聯繫,這一措施已由中國最大的保險公司——中國財産保險公司與中國最大的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兩家率先實施。雙方將同時為顧客提供保險及其他金融門類的多重服務;

    ③設立教育培訓項目,幫助提高本國公司的競爭力,為保險業提供高素質人才,並聘請國外資深保險人士作為業務顧問;

    ④提高本國公司在上市投資基金中掌握的比重;

    ⑤加強對本國及國外保險公司的管理,為保險業建立一個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

    即使是在1978年後取得了巨大的飛躍,中國的保險業仍相對處於幼年時期。國外投資儘管被認為會在中國入世後出現大幅增長。但是由於中國不會放棄對國內未成熟的保險市場的保護,所以這種增長仍只會是逐漸而緩慢的。

    中國的保險市場被認為存在著多種缺陷,這其中包括:規模小、業務單一、成本相對較高,消費者對保險作用認識的缺乏、法制環境尤其是執法管理的不足。這些缺陷甚至在中國政府2005年的市場規劃中都沒有得到較好的緩解。

    中國保險業發展的另一個不利因素是金融市場的不成熟,這使得保險金的流通渠道受阻。另外,1949年以前,國外公司對中國保險業的控制及壟斷還在中國人心中留有陰影。

    然而,隨著中國經濟持續增長,以及中國人對於保險在現代社會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的認識不斷提高,中國的保險業務需求將會迅速膨脹,這為國外保險人提供了一個難得的機遇。

    但是,由於中國政府對於本國保險公司的特殊照顧,國外公司在中國保險業中起到的作用只能處在逐漸增長之中。

    在即將到來的日子裏,即便是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後,國外保險公司也仍需在完全進入中國市場前與中國地方政府及頗具潛力的消費者建立長期的聯繫。與此同時,他們還需要形成一個長遠發展的計劃,作“放長線的姜太公”。

    

    美國“中國線上”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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