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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村經濟制度的平穩轉變

    自從20年前鄧小平宣佈實行“改革開放”後,“經濟制度改革”似乎成了中國最富戲劇性的現象。由於在市場競爭機制的衝擊下國有企業紛紛破産,非公有制經濟成分顯得越發重要起來。它們向人們提供商品和勞務,併為國家提供就業機會及創造稅收。

    經濟制度改革的浪潮同樣已經開始在農村顯現,這稱得上是中國經濟轉變的關鍵,不僅因為中國的改革恰恰是起源於農村地區,也是因為農村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正是中國領導人所面臨的最大挑戰。

     公社的建立

    在1949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中國是個傳統意義上的農業國家。在這裡,土地大部 分由富人掌握,土地買賣也為國民政府(1911─1949)所允許甚至保護。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新政府在1949-1951的土地改革中,將那些地主的土地收為國有,並分配給全國的農民。在此之前,中國農民並沒有自己的土地。

    新政府不僅給予農民土地而且還保障他們的社會權利。但是不久後,新的問題出現了。一部 分農民迅速富了起來,而另一部分農民則仍舊貧窮。於是,處在毛澤東時代的中國政府,以“馬克思主義”為原則,開始採取措施領導農民組建成上百萬個集體公社,並把公社內所有農民的土地及其他主要生産資料集中在一起。

    各個公社成了其各自的集體財産的所有者,並有權分配社內的生産所得。在這種分配製度下,農民個人不再擁有任何的生産資料,也沒有對生産所得的分配權。

    公社與“自留地” 與政府的預期相反,新的分配製度從一開始就得到了一些農民的反對。成為集體財産的擁有者並未喚起中國農民的生産積極性,因為傳統上他們更願意在自己的土地上耕耘。同時,農民還覺得新的分配製度使他們與城市居民産生巨大差別。城市居民的福利來自於國家的預算和撥款,而農民收益卻取決於風調雨順、土地品質與公社領導人的分配決定。

    當時的中國政府本希望借此種制度給農民灌輸一些集體主義觀念,但結果證明這並不算得上 是完全成功。為了減少“公社制度”的弊端因素,後來政府開始允許農民擁有少量自己的土地,以自願選擇耕種的品種及數量(“自留地”)。同時,政府規定每個農民的“自留地”大小不得超過一個集體土地的分配單位,並且農民必須在完成公社的工作任務後才能料理自己的“自留地”。農民在“自留地”表現出的勞動熱情及效率,與其在公社土地上的表現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儘管“自留地”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農民擁有自己土地的要求,但大部分的農村土地還是屬公社所有,而且農民可以花費在“自留地”上的時間和精力十分有限。同時,政府對農民進行再教育的強制性措施並未取得期望中的效果,再加上農村人口迅速膨脹,農民生活問題一度成為中國新政府所面臨的最棘手的問題。

    大轉折時刻

    1976年,毛澤東逝世,中國又走到了一個新的歷史轉捩點。1978年,鄧小平領導中國的社會精英們實行了經濟改革。改革的最初目的是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準,將中國經濟從“蘇聯模式”中解放出來,並引入市場體制以解決中國的經濟問題。

    改革起源於中國農村,那裏的過低生産率已經使得政府感到越來越難以解決十億人民的溫飽問題。注意到農民在“自留地”上的積極性後,鄧小平等中國領導人認識到,也只有農民被給予了土地所有權之後,他們才完全有可能創造經濟奇跡。

    中國領導人還認識到,這種改革有百利而無一害,同時也不需要政府過多地投入新的資金。這種解決方式是既簡單而又直接的。

    在實行改革之前,堅信集體公社制度阻礙了中國經濟發展的中國改革者們,必須首先發展和完善舊的社會主義制度理論,以在堅持社會主義的前提下實施改革,調動農民的生産積極性。幸運的是,西方國家的經濟歷史給中國領導人提供了很多如何釋放生産力的寶貴經驗,中國也並未在將這些西方經驗與中國實際相結合上浪費任何的時間,其結合結果便是現在著名的“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該制度致力於以新的生産制度解決在中國曾一度廣泛存在的“糧食危機”。在這種新的生産制度下,集體仍保留著對集體土地及其他生産資料的所有權,但在農民自願的原則下,集體土地及其他生産資料可以分配給集體中的各個成員家庭使用,而分配給各個家庭的生産資料數量,不得超過30年前公社成立時該家庭併入公社的生産資料數量。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的浪潮幾乎是在一夜間席捲了整個中國農村,農民以極大的熱情迅速地抓住了這個機會,從而農民對集體所有的土地有了個人的使用權。走向成功的意料之外的發展速度使得中國的改革者們大為吃驚,但很快便由於幾乎是立即出現的“經濟奇跡”而大受鼓舞。

    從政府和集體中徹底解放出來的中國農民,將其所有時間都投入到自己所擁有的土地上,並千方百計地滿足消費者的各種需求。很快,非凡的豐收成果帶動了中國農産品市場的蒸蒸日上。在這裡,幾乎所有中國土地上可以出産的農作物,都處在了豐富供給之中,“糧食危機”已成為一種歷史。

    但很快,中國政府又面臨了新的難題,即“糧食供應過剩”。由於不斷發展的生産力、購買力及資本,很多農民開始離開土地而開創建了自己的工業企業,即所謂的“鄉鎮企業”。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在成功的經濟改革的鼓舞下,中國政府對經濟制度改革的官方態度已徹底改變。順理成章,“鄉鎮企業”也一度成為中國重要的非“全民所有制”經濟成分。在政府看來,它的存在和發展,對中國農村發展成為更高階段的真正的社會主義社會來説,雖然不是理想中的但卻是必要的。在過去的二十年中,中國農村已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發展中的社會主義理論

    儘管中國政府已經認識到經濟制度改革在解決中國經濟問題上所表現出的巨大成效,並在逐漸完善社會主義國家中的經濟制度改革;但這種制度改革,還是很難被保守思想所接受。

    這種矛盾的産生主要有兩種原因:

    首先,沒有人懷疑中國已經在向市場經濟轉變上走過了相當長的一段道路,但是很多中國人仍擔心生産資料的私有化會引起馬克思警告中的“社會矛盾”。

    在這種情況下,任何對私有化的公開支援都會在大多數人的心中産生反感;除非,人們認識到,如果得到恰當的計劃及實施,私有制將給大多數人帶來經濟利益,而不會導致社會矛盾。

    第二個也是更主要的原因是,如果政府現在徹底地撤銷對經濟私有化的限制,將有可能導致人們嚮往更多更大的經濟及政治上的改革。這也是為什麼在中國,存在著那麼多有關私有化的爭論。

    中國農村在過去的二十年中所發生的一切變化,實際上都可以看作是非“全民所有”制度的引入。這一過程使得農民個人對農業上的生産資料擁有了使用權。同時,這一過程也在本質上不同於我們在其他國家所看到的“私有化”過程。儘管這一經濟制度上的轉變,涉及到了近十億的人口,但這並未給中國政府的財政預算帶來任何負面影響。實際上,這一過程不需政府給予多大的投資,卻帶來了極其可觀的稅政收入。

    儘管中國政府還要走過一段相當長的道路,來給予農民的合法財産權以更適當的保護;但是無論如何,中國農村中已經發生及正在發生的變化,是全世界都能見證到的一次最大最成功的經濟制度轉變。

    

    美國《中國線上》200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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