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旅遊必修課

    天氣漸涼起來,業內人士認為,會有更多的人節日出遊。遊山玩水,自然樂趣無窮,但最近發生的幾起旅遊事故,不免讓人心裏擔心。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最好在出遊前“做足功課”。

    這社那社哪個好

    選旅行社是出遊計劃中至關重要的一步。走錯這步,可能會“滿盤皆輸”。當你到某旅行社的營業部辦理報名手續時,千萬別忘了看看那裏有沒有挂出該社的“營業部經營許可證”。凡是合法旅行社都必須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繳納旅行社品質保證金。該款項專門用於保障旅遊者權益,在規定的情況下,各級旅遊質監所就能動用“保證金”對旅遊者進行賠償。但是,“保證金”只用於賠償合法旅行社的客戶,並不用於補償無證經營的旅行團所造成的損失。

    此外,無證經營旅遊業務的機構、個人並不在旅遊質監部門的監管範圍之內。若與之發生旅遊糾紛,就只能視為經濟糾紛,由工商、司法部門處理。許多人認為參團旅遊就一定要跟大旅行社,其實,旅行社是不能以規模論優劣的。只要是合法經營的旅行社、營業部,旅遊品質都有一定保障。此外,旅行社的口碑、商譽也很重要。有人認為大社運作更規範,品質更穩定;有的人則説小社走精品路線,行程安排更細緻,價格更低廉。

    你的導遊合格嗎

    按規定,參團人數在16人以上就必須獨立成團,由全陪全程陪同。作為組團社的代表,全陪應負責旅遊者旅途中各環節的銜接,監督接待計劃的實施,協調領隊、地陪、司機等接待人員的關係。參團人數少於16人的,旅行社可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前提下,與其他旅行社共同成團。

    雖然沒有全陪,但地陪必不可少。碰上乘工作之便大撈遊客“油水”的導遊,遊客可在回程後向組團社所屬的旅遊質監部門投訴並索賠。索賠的金額因事而異:未按標準提供服務,可向旅行社索賠所付導遊服務費2倍的金額;擅自更改活動日程,減少或改變參觀項目,可要求旅行社退回門票、導遊服務費,並索賠同額違約金;違反約定,擅自增加用餐、娛樂、醫療保健等項目,增加消費者支出,可索賠另外支出的全部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可索賠回前次購物價款20%的金額擅自安排遊客到非定點商店購物,所購商品是假冒商品的,可要求旅行社賠償全部損失;索要小費,可要求旅行社賠償小費的2倍金額;擅自離團導致遊客被滯留,可要求旅行社賠償滯留期間的直接支出,並賠償全部旅遊費用的30%。

    出門在外安全至上

    在旅遊安全方面,旅行社的職責是提供合乎國家標準的安全的旅遊産品(如保管好旅遊車上的遊客財物、提醒遊客在公共場合注意保管貴重物品、在進行較危險的遊樂項目前向遊客講解及提醒等),以及在發生安全事故後採取積極配合的措施(如財務失竊後報警、配合保險公司取證、發生人身安全事故後送醫院救治等)。按規定,在以下情況,旅行社可減免賠償責任:事先對消費者説明、警告安全狀況;不屬旅行社故意或過失造成、或屬無法預知的事故;旅行社已採取防範措施或善後措施。

    例如,不久前李先生由於忽視導遊的提醒,在火車上被偷去照相機,旅行社就不負有賠償責任了。要確保旅遊安全,更多的是要靠大家自己小心謹慎。比如,在參加危險的遊樂項目前衡量自己的身體狀況,留心注意事項;在火車、輪船、酒店、賓館等公共場所小心保管財物;在旅遊區購買小吃要注意衛生……萬一在旅途中發生安全事故怎麼辦?遊客應按照有關規定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交由公安部門處理。根據《旅行社辦理旅遊意外保險暫行規定》,出團前,組團社已代遊客辦理投保手續,一旦發生意外,由承保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賠償。

    旅遊購物應慎重

    不少人出門旅遊都喜歡買些紀念品和特産,這本來是很有意義的事,但許多人回來後發現自己買的是價高質次的假冒偽劣産品。不僅浪費了金錢,更浪費了一番心意,十分惱人。有的人首次旅遊往往抱著“窮家富路”的心理,身上帶了不少錢,也時時想著給親友買份禮品,這就讓一些“無良”導遊、商人有機可乘;也有的人禁不住標價便宜的所謂金銀首飾的誘惑,以至誤購假貨、次貨。其實,旅遊中並不是不能購物,只是應以旅遊紀念品為主,購買貴重物品一定要慎重,警惕少數導遊的巧言蠱惑,以免上當。

    張先生在泰國旅遊時,曾在導遊的帶領下來到議價珠寶店。導遊口頭承諾:如有假貨將提供免費往返機票,退換珠寶。張先生見每件珠寶都有證書於是就買了一枚近萬元的鑽戒。回國後,張先生發現鑽戒有假,把泰文證書譯成中文,上面也沒有證明所購珠寶為鑽石。導遊和珠寶店都沒有留下把柄讓張先生享受他們提供的承諾,張先生後悔不已。

    南方網200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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