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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索賠應注意事項


    一、投訴索賠範圍

    1、因旅行社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旅遊者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旅遊者直接經濟損失的;

    2、因旅行社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而造成旅遊者直接經濟損失的;

    3、因旅行社歇業、解散、破産或合併而造成旅遊者經濟損失的。

    二、賠償請求應符合下列條件

    1、請求人應是旅遊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當事人(或其合法代理人);

    2、有明確的被告人旅行社;

    3、有具體的賠償請求;

    4、有證據材料;

    5、屬於旅行社品質保證金的賠償範圍。

    三、投訴的時效和期限

    旅遊者向各級質監所請求賠償的時效期限為三個月。時效期限從受侵害事實發生時計算。超過時效的請求不予受理。

    

     200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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