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消費警示:旅遊者購買珠寶小心低價陷阱

鋻於最近頻頻接到消費者旅遊購物時買到假珠寶的投訴,廣東省消委會昨天發佈今年第六號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旅遊購買珠寶時小心低價陷阱。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廣東省消委會和珠海、中山市消委會接到此類投訴已經超過了一百宗。不少消費者反映在廣東旅遊過程中,被導遊帶去珠海、中山等地的一些珠寶店,被騙購買了假冒偽劣的珠寶。

調查發現,這些珠寶店利用消費者對珠寶知識的欠缺,以“低價”做誘餌,誘導消費者購買假冒偽劣産品。

其主要表現特徵包括:珠寶店以外地旅遊團為誘騙對象,珠寶鑒定證書五花八門,或仿製,或借用。在假珠寶店賣出的飾品,一般會附有“信用卡”和“檢測證書”。然而正是這些沒有工商營業執照的店所銷售的黃金珠寶都是從小商品市場批發來的廉價仿製品,進價在幾元到十幾元間。

這些珠寶店售出珠寶後,一般不開具發票和收據,就算有也多是假的,或者是沒有蓋章的,而且單據上沒有填寫飾品的正規名稱,只是簡單的寫上價格,故意丟掉一些關鍵詞語。(郭軍 張燕芬)

中新社 200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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