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遊局:禁止旅遊市場搞低於成本的惡意削價

面對即將恢復的旅遊業務,國家旅遊局指出,“為激活旅遊市場開展優惠價格促銷活動是必要的,但必須優質優價,質價相符,不能搞低於成本價的惡意削價。各類協會應組織旅行社、飯店和景點等骨幹企業共同約定和遵守合理的市場價格,形成整體促銷,並向社會公開,接受輿論和行風評議部門的監督”。

據悉,旅遊企業目前普遍資金週轉困難。督導旅遊企業誠信經營,防止新的拖欠款發生,是亟須解決的問題。

國家旅遊局提出,“禁止各個旅行社以任何藉口和名義嚮導遊收取押金、墊付團費和收取人頭費等違規行為。對不按上述要求辦理的企業,要堅決依法查處”。(蘇敏)

《人民日報》200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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