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遊港澳可這樣申請

自由行港澳遊,7月1日起就可以辦理了。根據公安部《關於福建、江蘇、浙江3省部分城市開辦居民個人赴港澳地區旅遊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天,杭州市公安局宣佈,杭州市將於2004年7月1日起開始受理本市居民個人赴港澳地區旅遊申請,同時還公佈了受理申請的相關手續及注意事項。今後,杭州居民前往港澳旅遊、購物、訪友和從事商貿活動時在行程選擇、時間安排上將會擁有更大的自由度。

自7月1日起,除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等特定崗位人員需簽署單位意見外,杭州居民可直接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訪問簽注。個人赴港澳旅遊的受理地點:市區在華光路35號市公安局出入境辦證中心,各縣(市)(包括蕭山、余杭區)在當地公安局出入境辦證窗口。

申請赴港澳旅遊的個人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 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中國公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審批表》和相同規格照片二張。

2、 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戶口簿原件及提交複印件。

3、 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往來香港或者澳門的,還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4、 申請人所在單位意見:屬於已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等特定崗位人員,須按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出具意見並加蓋公章;其他人員申請往來港澳地區個人旅遊,無須出具單位或派出所意見。

5、 對於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申請人,辦理的港澳IC卡上已標有商務、探親、旅遊其中一項簽注,要求改變事由為個人旅遊的,除登記備案的特定崗位人員需提交單位意見外,其他人員無須向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和單位(或派出所)意見,可持IC卡直接辦理。但對於非杭州市戶口或非杭州簽發通行證申請個人旅遊的,將不予辦理。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及“F”字頭訪問簽注,簽注按有效次數分為兩種(可由申請人自願選擇)。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的內地居民在簽注有效期內可自行往來內地與港澳地區,無須參加赴港澳地區的旅遊團隊。

此外,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還將進一步簡化申請辦理的手續。從7月1起推出網上受理申請業務。即持有IC卡和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居民再次申請赴港澳同類簽注的,可登陸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資訊網(www.hzcrj.gov.cn)點擊“網上受理”欄目,依據提示進入“IC卡受理流程”辦理。辦理護照延期、變更,赴港澳再次簽注以及因私赴臺再次簽注的受理、初審等業務,居民也可以到本轄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窗口辦理。(徐潔)

杭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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