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旅遊品質監所:旅遊企業 勿以惡小而為之

2003年,瀋陽市旅遊品質監督管理所組織對旅行社、景區(點)、星級飯店等部門的檢查140多次,其中立案查處違規經營單位6家、違規導遊員9人、未經許可從事旅遊經營的單位和個人4例、違規廣告20份。

在旅行社年檢中,遼寧鐵道融信、瀋陽鐵路匯源、遼寧遠東、遼寧金途和瀋陽天獅五家旅行社被吊銷經營許可證,另有兩家旅行社暫緩通過。

2003年,旅遊品質監督管理所受理旅遊投訴78起,其中投訴旅行社46起,投訴星級飯店13起,投訴景區(點)15起,其他投訴4起。78起旅遊投訴結案率100%,調解賠償金額近萬元。

總體來説,去年瀋陽旅遊市場沒有出現重大服務品質問題,但一些“小事”仍暴露了應引起重視的問題。這些“小事”主要集中在旅行社違規操作的隱患、星級飯店壟斷性條款的爭議、景區(點)承包制的弊病等方面。

對旅行社的投訴,其根源幾乎都是違規操作致使旅遊過程中服務品質標準降低:一、旅行社不與遊客簽合同、不與合作單位簽合同。出現問題後,沒有任何憑證保證旅遊者的合法權益。二、聘用無證導遊員。未經正規培訓的導遊員素質不高,出現突發事件時不能及時妥善處理,有時還將矛盾擴大。三、廣告宣傳誇大其詞。個別旅行社自封“旅遊者最信賴的旅行社”等稱號,實際情況卻與宣傳反差較大。四、個別旅行社租用私人或集體的非正規旅遊車輛從事短途旅遊。這些車輛沒有旅遊營運許可,車況和司機駕駛水準無法保證。

瀋陽市星級飯店總體的接待水準較高,通過投訴反映的問題主要是損壞物品的賠償條款、退房時間及收費標準等方面。顧客對飯店行業內部約定俗成的規定不接受,從而産生爭議。

瀋陽市部分景區(點)採取承包制,特別是景區(點)內的一些遊樂設施由個人承包。承包者素質參差不齊、難於管理、責任不清。個別承包者只求盈利、不顧形象,出現景區(點)內掛牌收費、服務態度不好等問題。(王時勤)

《瀋陽日報》200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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