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總局昨天(3日)上午發佈2003年消費者投訴通報稱,航班不正常時的服務、售票服務、行李運輸延誤破損及丟失,這是2003年消費者對民航三個最不滿意的問題。
據統計,中國民航總局運輸司和中國民航消費者事務中心2003年共受理了來自全國消費者對機場、機票代理人、航空公司的投訴626件,有效投訴545件,在對航空公司的375件投訴中,航班不正常時的服務受理投訴159件。主要是航班延誤、航班取消和機械故障、飛機調配以及合併航班後出現服務問題。售票服務方面,因售票差錯、退票、超售問題引起的共88件。主要原因是航空公司機票實行折扣後,沒有明確相應的運輸限制條件和退票規定,造成旅客在退票時對收取的退票費不理解。此外,行李運輸延誤、破損和丟失的投訴收到30件。
民航總局運輸司有關人士表示,這三大問題反映了航空公司存在的一系列問題:有些航空公司的航班時刻安排不合理,造成航班不正常,引發了一系列的客票簽轉、退票等問題;航空公司沒有從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方面考慮安排航班計劃,在航班客座率低時,有的航空公司隨意合併航班,給旅客成行帶來不便,引起旅客強烈不滿;行李運輸中核對旅客托運作李牌工作沒有得到認真落實,造成旅客誤提和丟失行李事件時有發生。對於這些問題,民航將進行認真整改。(李英輝)
《京華時報》200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