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路客運直達車春運票價上浮不得超過65%

12月9日,廣東省物價局、交通廳向省道路運輸協會發出《關於2004年我省公路客運春運票價的批復》,規定在2004年春運期間,所有普通班車的票價和縣(區)行政區內的短途客運班車(含直達班車)票價按基準價最高上浮不超過30%;全省七市一區(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順德)公路客運直達班車春運票價可在基準價基礎上上浮不超過65%;其他地區發往各地的直達班車票價上浮幅度不得超過45%.《批復》明確規定:2004年春運從1月7日起至2月15日止,共40天。其中節前15天,節後25天。2004年公路客運春運票價水準原則上維持在不高於2002年經價格聽證制定的春運票價水準。2004年公路客運春運票價統一執行新頒布的公路客運基準價。

《批復》同時還規定:春運期間城市有線路編號的公共汽車、中巴、計程車、過江輪渡等公共交通票價一律不得上浮。客運企業春節前10天起要在售票場所明碼標價,接受乘客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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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三茂鐵路獲悉,根據鐵道部《關於2004年春運票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節前7天內廣州至重慶、達州、昆明、南寧、湛江及經由三茂線及三茂鐵路加開的出廣東省臨客票價均實行上浮。

據介紹,節前1月14日至1月20日,節後1月26日至2月9日,汕頭至茂名東、廣州至肇慶、廣州至茂名東、茂名東至肇慶等旅客列車票價均實行上浮;節後1月26日至2月9日(15天)進廣東省的廣鐵各次管內列車以及節後鄭州、柳州、成都始發經由三茂線進廣東省的列車,均實行上浮票價(包括臨客)。

凡節後實行上浮的列車在1月21日至1月23日(農曆除夕至正月初二)實行票價下浮10%(臨客不實行票價下浮)。(羅斯丁 越道信 鄧恒 董興成)

《南方都市報》200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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