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晚點旅客滯留7小時 100多乘客狀告航空公司

因飛機延誤,家住瀋陽市和平區的沈長征和100多名乘坐東方航空雲南公司MU4682次航班的旅客飽受7個多小時的折騰。在轉机鄭州機場期間他們從正常的登機時間下午3時一直等到晚10時30分。航班延誤7個小時,該公司不但沒採取措施及時進行補救,而且對旅客未作任何解釋及住宿安排。沈長征拍下了當時的混亂場景,並請27名旅客簽名作證,作為異地訴訟將東方航空雲南公司告上法庭。昨日,記者了解到,瀋陽市東陵區法院已經將這起全省首例旅客狀告航空公司晚點索賠案立案。

滯留機場7小時航空公司冷冰冰

今年9月27日中午12時50分,36歲的沈長征一家三口乘坐由瀋陽飛往昆明的東方航空雲南公司的MU4682次航班,赴昆明旅遊。

沈長征説,當天下午2時30分他們到達鄭州機場轉机。100多名旅客重新登機後10多分鐘,航班便廣播,由於空中管制,需要旅客下機等候。於是議論紛紛的旅客只得下機回到候機大廳。時間一晃3個小時過去了,到了晚上6點,他和不少旅客開始坐不住了。他們詢問鄭州的地面代理,得到的答覆是“正等待上級指令”。

時到此時,又冷又餓的100多名旅客仍然沒有得到任何合理的解釋。沈長征和一些旅客要求航空公司為旅客安排食宿,但服務人員再次表示,希望他們耐心等待。沈長征全家只得在機場餐廳花了200多元吃了晚飯。晚6時30分,在眾多旅客的要求下,航空公司給滯留的旅客發放了盒飯。

晚9時,已經苦等了6個小時的沈長征拿出準備旅遊時用的照相機拍下了旅客滯留的場景,並請求現場的旅客簽名作證,當場有27名旅客留下了自己的手機號碼。記者隨後對簽名的鞍山孟紫薇和長春趙海東等滯留旅客進行了採訪,他們均證實了沈長征的話。記者看到一份寫有“鄭州地面代理陸雯雯”的“證言”:“4682因流量控制,21:25分還沒起飛,2003年9月27日。”

晚10時30分,MU4682次航班旅客重新登機。本來按正常時間到達昆明機場應是當日下午五六點鐘,他們到達昆明已是次日淩晨。全家只得臨時花200元找了家旅店住下。這次航班晚點引起的不快,使得全家的旅遊變得索然無味。

訴訟只為給民航敲警鐘

回沈後,沈長征開始和東方航空雲南公司較起了“真”。他向瀋陽市東陵區法院遞交了訴訟書,要求被告返還飛機票1110元,賠償損失200元,並當面向原告道歉等。

對這起我省首例飛機晚點賠償案,沈長征很有信心,他説自己這種行為不是為了錢,而是在捍衛自己的利益,並通過自己的行為幫助航空公司完善管理。

新華網 200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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