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關提醒:國外手機及配件不能隨身攜帶進關
尚秀菁 李煦

     針對今年一季度,北京海關旅檢現場查獲旅客攜帶手機及配件入境案件比去年同期有明顯增長的現象,北京海關人員提醒:國外手機及配件進口不能隨身攜帶進關。

    北京海關關員介紹説,近幾年,隨著移動通訊業的迅猛發展,國際手機品牌與國産手機競爭日益明顯。今年一季度,北京海關旅檢現場就查獲旅客攜帶手機及配件入境案件13起,其中,立案5起,比去年同期增長25%,扣留待辦8起,比去年同期增長300%。攜帶的手機及配件均為最新型産品,且以配件為主,如旋轉彩屏、攝像鏡頭等,而這些配件都尚未在國內生産。

    今年3月16日,北京海關旅檢現場連續查獲兩起案件,分別查獲手機彩屏44個及手機機身50個。

    海關人員提醒有關人士:旅客攜帶手機及其配件進境,超出自用合理數量範圍的,就必須辦理報關手續,不能夠隨身攜帶進境。如果未按規定向海關申報的,已構成事實上向海關申報不實或逃避海關監管的行為,海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將予以處罰。

    目前,北京海關已加強對旅客自外國攜帶手機及配件的查緝力度。

     新華網 200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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