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部分旅行社表示:明碼標價操作有困難

    根據《廣州市旅遊行業明碼標價實施細則》,廣州市旅遊行業從12月1日起明碼標價,但記者昨日走訪了廣州部分旅行社,發現“明碼標價”並未得到有效落實。有關旅行社人士表示,“明碼標價”初衷很好,但具體操作起來有困難。

    大部分旅行社尚未明碼標價

    記者昨日下午在市區內隨意挑選了一些旅行社,以報名參團為名進行觀察,發現大部分旅行社的門市部還是沒有公開其旅遊線路價目表。

    旅行社人士表示,目前廣州的組團旅行社一般經營120-160條旅遊線路,要把每條線路的10多項具體內容全部以“價目表”形式公開標示,實在是一項巨大的工程。而且11月20日物價部門才刊登有關實施細則,12月1日就要施行,旅行社方面很難即刻執行。

    記者諮詢旅遊線路時,旅行社人士拿出一本厚厚的旅遊線路行程表,上面標明瞭每日路線、遊覽參觀點、住宿標準、餐飲標準、交通方式等,但所有線路的價格都沒有標明。

    旅遊線路一日一價難以標明

    還有旅行社資深人士對物價部門的“明碼標價”規定頗有微詞。他表示,全世界旅遊行業從來沒有把每一條旅遊線路中的每一項服務內容的價格標示出來,每趟出遊就涉及“食、住、行、購、娛、遊”6大要素,國際上通行的辦法是“地接價+機票”,所以,不太可能按廣州物價部門的要求把價格細分。

    此外,廣州的旅行社只是仲介商家,要求全球各合作方第一時間(起碼要提早5-7天)公示價格非常困難。在淡旺季交界期,由於受到旅遊目的地酒店、機票等因素的影響,其價格甚至出現“海鮮價”,即一日一價,而價格的升降並不由本地旅行社決定,所以不可能標明每日的價格。

    格式合同可保明明白白出遊

    據了解,廣州幾大知名旅行社都相繼通過了ISO9000或ISO9001國際品質認證,而“明碼標價”正是通過品質認證的基本要求。

    此外,廣東省旅遊局早在多年前就已經制訂了非常詳細的旅遊合同,規定了具體團費的標準,力求讓遊客明明白白出遊。如在最新的2001年廣東省國內遊組團合同(修訂版)中,規定旅遊企業一定要和遊客簽訂旅遊合同,需要簽訂的內容就包括了團號、人數、旅行日期、路線與景點、交通工具及標準、住宿標準、責任保險金額、用餐標準(包括早餐、正餐次數,標準等)、導遊服務(派全陪/不派全陪)以及購物娛樂安排、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等。這實際上也是一種明碼標價,與現在新制訂的旅遊行業明碼標價細則中的規定相比,大部分內容都已經具備。

     金羊網 200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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