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廣西對旅遊企業實施“大優惠”


     近日,記者從廣西區旅遊局獲悉:廣西對前來投資經營旅遊業的中外企業一律實行稅費優惠政策,只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兩年免征、三年減半徵收的優惠標準。這是廣西著力改善軟環境、吸引旅遊投資的系列優惠措施之一。

    據了解,廣西在旅遊投資領域實行的其他稅費優惠政策包括:對促進生態環境保護的生態旅遊、農業觀光旅遊 項目,在10年內免征農業特産稅;對旅遊公路建設用地比照鐵路、民航用地免征耕地佔用稅;對列入全區重點建設範圍的特色旅遊項目,放寬土地使用限制,優惠徵收土地使用費和房産稅;對境外投資的旅遊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的設備設施,除國家規定的不予免稅的商品之外,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此外,廣西還規定:對利用荒山、荒地、沼澤地、濱海灘塗等進行生態旅遊建設的項目,在建設投資和綠化工作到位的條件下,可以採取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減免出讓金,實行土地使用權50年不變,期滿後可申請續期,可以繼承和有償轉讓;在有利於加強自然和人文資源保護的前提下,允許將旅遊資源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開,組建具有特許經營權的經營管理公司,並可爭取進入證券市場融資。

    廣西區旅遊局負責同志表示:只要項目符合總體旅遊 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和産業佈局,廣西對企業用自有資金或利用各種貸款資金投資的旅遊項目,一律簡化審批程式。項目建設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合併一道按規定程式報批,初步設計、開工報告無需再報政府審批。(完)

     新華社 2001年2月28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