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申請表填寫須知

     填寫《申請表》時應注意:

    (一)《申請表》須用黑色或藍黑墨水填寫,字跡清楚、整潔,不準塗改。

    (二)填寫申請人姓名須使用國家標準簡化漢字,與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致。

    (三)“拼音姓名”,須按普通話拼寫;“出生日期”須與戶口簿、身份證一致;“出生地”填寫省、直轄市即可;“婚姻狀況”按實際情況填寫。

    (四)“戶口所在地”是指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的詳細地址,須與戶口簿記載一致

    (五)“政治面貌”可填“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或“民主黨派的名稱”或“群眾”。

    (六)“文化程度”按國家主管教育部門承認的最高學歷填寫。“職業、職務、職稱”按申請人現狀況和國家承認的“職稱”填寫。

    (七)“工作單位”須填寫全稱。申請人人事檔案與工作單位不一致的,填寫現工作單位,在備註欄內註明檔案存放地。退休人員人事檔案存放在原單位的,填寫原單位。

    (八)“屬第幾次申請因私出境”是指在公安機關申請出境的次數。未被批准的也合併計算,並在備註欄內説明未批准情況。

    (九)“本人簡歷”應從初中填起,起止日期要準確、銜接。

    (十)“國內外家庭主要成員”按實際情況填寫。家庭成員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寫境外單位、地址。

    (十一)前往國家按出境後第一個國家填寫(不含過境國家),事由只能選擇一項。

     中青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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