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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美元先交團費再零花
——3月1日起公民個人出境遊換匯有變化

王一寧


    外匯局加強“旅遊換匯”管理

    為規範旅行社旅遊外匯收支行為,防止國家外匯資源流失,並配合國家旅遊局整頓出入境旅遊市場,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佈了《關於旅行社旅遊外匯收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對旅行社接待外聯團組入境旅遊和組織境內居民自費出境旅遊的有關外匯管理問題。《通知》主要規範了以下幾方面內容。

    首先進一步明確出境旅遊購匯必須由國家旅遊局核準的特許經營中國公民自費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統一辦理,出境旅遊目的地必須限定在國家批准開放的國家和地區之內。

    其次,重申旅行社接待入境旅遊團必須以外匯收取團費,不得收取人民幣;旅行社組織境內居民自費出境旅遊必須以外匯與境外旅行社結算團費。為方便旅行社經營,鼓勵旅遊收匯,允許中資旅行社開立入境旅遊外匯專用賬戶和出境旅遊外匯專用賬戶,在外匯局核準的範圍內辦理旅遊外匯收支。

    最讓普通遊客關注的應該是第三個問題,即旅行社為每位遊客兌換的外匯,應當用於支付遊客境外各種開支,包括團費、食宿開支、零用等;出境旅遊費用高於國家供匯標準的,不足部分經外匯局批准後,旅行社可用其入境旅遊外匯專用賬戶中的外匯收入對外支付。

    斬斷“玩匯”黑手

    眾所週知,新增的春節、“五一”、“十一”三個旅遊黃金周大大推動了“出境旅遊熱”,遊覽觀光之餘,購物娛樂也成為了主要內容。為此,去年國家進一步放寬了因私旅遊換匯政策,由一年一次到一年不限次換匯,每次的額度達2000美元(港澳1000美元)。2000年,我市旅遊換匯業務比前年增加了87879筆,金額增加1.72億美元,總換匯金額約為3億美元,增幅高達54%。在這樣好的形式中,有關部門為何還要對旅遊換匯政策做進一步的規範呢,原因是這裡面出現的問題已越來越多。

    國家外匯管理局就《通知》出臺的原因談道:“近年來國內旅行社接待的境外入境旅遊和組織的境內居民個人自費出境旅遊人數呈上升趨勢,出入境旅遊已成為我國重要的對外交往活動,對國家外匯收支平衡的影響越來越大。最近一段時期以來,我國旅遊外匯收支活動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混亂。有些不法分子嚴重擾亂了旅遊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造成國家外匯資源流失。”這其中,有一些現象尤為突出。

    假出遊,真套匯

    是一種常見的違規行為。近兩年,不少旅行社打出“千元泰國遊”、“最平價泰國遊、澳洲遊”等廉價招牌,他們其實是只辦證、換匯、不出國,或是利用同一資料多次換匯,通過代理遊客兌換外匯,套取、截留匯款,從而獲取國家外匯牌價與黑市之間的差價收入。

    從遊客身上牟利

    還有一些旅行社利用遊客不了解換匯的情況,將為遊客兌換的外匯佔為己有。或是代遊客換匯時,以收取手續費為名,不按銀行兌換時的牌價折算,而加價兌換給遊客,從中獲利。

    私設外幣小金庫

    有些旅行社擅自設立外幣現鈔小金庫,有些日最高庫存高達數十萬美元。這些旅行社在小金庫中以收抵支,支出團費、簽證費、出國費、參展費、小費等,有的甚至違反國家規定,支付出國人員預算外用匯與借款。

    收支對抵,擾亂監管

    有的旅行社擅自將旅遊外匯收支相“對抵”,影響了旅遊創匯,擾亂外匯監管。還有些人為境外旅行社代收、代付出入境遊團費和境內單位支付的人民幣,從中違規換匯、套匯。

    遊客能留存多少美元

    今後,出境遊旅行社對境外匯款將只能在客人的外匯額度之內解決,從而減少了國家因公民出境換匯而造成的外匯流失。

    具體地説,新《通知》頒布之前,遊客出境換取的2000美元(港澳遊為1000美元)並不是完全在境外消費的現金,也更不是為遊客提供囤積美元的機會,其中已經包括了旅行社應支付境外的旅費(包括通常的住宿、遊覽、導遊、用車、用餐、保險等)。由於幾年來外管局一直沒有明確要求,造成實際操作中2000美元全部“應當”歸客人留存的不正常現象。

    從3月1日起,根據《通知》要求,每個出境遊客的2000美元將分為兩部分,首先要將旅行社應付境外的費用按美元算出,存入該旅行社專有賬戶,支付境外旅行社時即從此專用賬戶中劃出;其次是剩餘部分,才能按照美元現鈔方式換給客人。這樣,國家從整體上支出的外匯數量就減少了,有利於打擊“只辦證、假出遊、真套匯”。

    打個比方:如遊客甲參加泰國一地旅遊,旅行社應付境外300美元,則遊客還可以兌換1700美元;遊客乙參加澳大利亞旅遊,旅行社應付境外1200美元,則他只能兌換800美元。

    美元不夠用找誰換

    “今後手中的美元到底夠不夠用?”這是遊客最關心的問題。國家出臺政策的目的是為朝著有利的方向去發展,但在實際操作中也可能會出現種種新的問題,還有待去完善。

    就拿前面的兩個例子來説,赴泰國一地遊交納團費後剩餘1700美元,尚且夠遊客在國外零花,而去澳洲剩餘的800美元就明顯比較“拮據”了。何況有些旅行社推出“澳洲修學遊”、“澳、新全景遊”、“日本精華遊”等線路,目前價格都在兩萬元左右,2000美元連團費都不夠交,更何況境外的零花?如果老百姓有能力出境旅遊卻沒有正規渠道換美元,那無疑會引發各種非正規渠道的抬頭,本已基本偃旗息鼓的黑市交易又會死灰複燃。

    我國目前已開放了15個出境遊目的地,其組合而成的旅遊産品千變萬化,境外開支複雜多樣,為2000美元做減法然後為遊客兌換外匯,無疑加大了旅行社的操作難度。

    對於旅行社而言,收取遊客的那部分外匯等於是在向外界公佈自己的底價?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企業都是按照市場規律運作的,如果將自己的“老底”讓全社會甚至同行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生意是否還好做很難説。

    據悉,國家旅遊局等有關部門考慮到可能出現的具體情況,目前已召集北京的幾家出境旅行社進行座談,一些合理性的建議將會上報研究,以便日益蓬勃的出境旅遊市場朝著更有序的方向發展。

     《北京晨報》 200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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