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國家旅遊局能在8月份下發正式的組團實施細則,那麼我們就能趕上‘十一’黃金周這個淘金的季節,因為現在諮詢的人太多了!”昨天,有旅行社人士向記者表示了上述想法。
本月初,德國正式成為我國公民因私出境旅遊的目的地國家。該消息一經媒體公佈,旅行社就接到不少諮詢電話,有的消費者甚至認為是可以組團了,拿著錢就直奔旅行社報名。但遲遲不出臺的實施細則卻給組團增加了難題。
該負責人透露,由於“十一”是最適宜出遊的季節,同時也是德國的旅遊黃金季節,兩者的巧合,再加上旺盛的市場需求,屆時組團肯定能火。有業內人士認為,由於已經組織過多個商務考察團,德國遊實際上已成為了“常規線路”,只要正式文件一下達,馬上就可以組團成行。郭彧
《北京晨報》200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