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8時許,成都鐵路局火車票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細化方案正式出臺,該局管內四川、重慶和貴州境內的火車票按照運能緊張路線在客流高峰可適當上浮的原則,實行政府指導價。節前由成都局範圍內始發的各次直通旅客列車不上浮,但節前部分局管內的列車實行票價上浮;節後由成都局始發的部分直通旅客列車和部分管內旅客列車均實行上浮。學生票、革命傷殘軍人票價不上浮。
節前管內列車票價上浮的日期為2月4日至10日,共7天。節後直通列車上浮的時間為2月15日至3月1日,計15天。管內列車節後上浮的時間為2月15日至27日,共13天。上浮幅度為硬座15%,其他席別20%。
凡屬成都局節後票價上浮範圍內的列車,在2月11日至13日實行票價下浮,下浮幅度為10%。
使用常備票的車站實行定額浮動,其標準為——
上浮票價:原票價30至50(含50)元的,加收5元;原票價50至70(含70)元的,加收8元;原票價70至100(含100)元的,加收11元;原票價100至150元的,加收15元;原票價超過150元的,加收23元。直通車原票價低於30元(不含30元)不上浮。管內列車在上述上浮定額標準的基礎上增加一個定額檔,即管內列車原票價在20至30(不含30)元的,每票加收3元。實行定額上浮的車站,遇有半價車票使原票價處於兩檔之間時,上浮時實行就低不就高的原則,如票價為50.5元時,每票仍按5元加收。
下浮票價:原票價不足5元的,按原票價收;原票價5至10元的,每票少收1元;原票價超過10元的,每票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少收1元。
發生退票時,浮動價連同原票價按規定比例收取退票費。學生乘坐臥鋪時,學生票硬座半價票部分(含空調、加快票)不上浮,臥鋪票按規定上浮幅度浮動。
直通臨客(含臨時開行的旅遊列車)按普快列車核收加快票價。管內加開的臨客核收加快票價,比照直通臨客辦理。王濟民 龍剛
《華西都市報》200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