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歷史包袱的思路

(一)首先要認真按照巴塞爾協議審慎性監管要求的實質,而不是簡單套用巴塞爾協議的有關公式,對四大銀行的資産損失有個正確的、比較徹底的計算,這是尋求解決歷史包袱的最基本前提。計算銀行的資産損失,應該包括信貸損失和非信貸損失,境內損失和境外損失,表內損失和表外損失,損失準備金撥備缺口的匯總計算。再也不能簡單地把虛有的賬面資本仍作為資本進行計算,必須考慮已形成的大量未核銷的不良貸款預期損失額和非信貸資産損失額。在計算核心資本充足率和資本充足率時,應從賬面資本中扣除信貸、非信貸資産損失額大於已撥備損失準備金的余數。當然,相應從風險資産中扣除與準備金缺口相當的資産。按此要求計算,目前銀行資本充足率和核心資本充足率的狀況肯定比已對外公佈的情況要差,但這才真正體現了巴塞爾協議要求的國際監管經驗和國際一流銀行穩健經營的要求。

(二)應明確確定化解四大銀行風險的總體思路。經過監管部門近幾年的努力工作,四大銀行的風險底數及發展趨勢已基本清楚,境外銀行大規模進入中國市場的時限也屈指可數。我們既不能低估風險,但也不能失去信心。

總體思路應該是:運籌帷幄、統籌安排;資訊透明、穩住信心;區別情況、分類處置;多方籌資、合力解決。

運籌帷幄、統籌安排:四大銀行的風險化解問題要統籌考慮,不能分割研究,不能決策前一個時不謀後一個。在專致于化解四大銀行風險時,要統籌考慮還有其他100多家股份制銀行,3萬多家農村信用社及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已存在風險化解的政府負擔。在專致于大銀行上市時,要統籌考慮整體的民族金融業,要考慮政府手中應仍能牢牢握有絕對控股或相對控股,能影響、左右金融大局的骨幹商業銀行,這是穩定今後中國金融體系的需要。

資訊透明、穩住信心:鋻於海內外輿論已充斥對四大銀行的不利言論,因此我們的解決方案宜早不宜遲,越遲越易引起境內外各方對四大銀行不良貸款底數的過度猜疑。解決的方案應越透明越好,越不透明越易在海內外媒體輿論引導下,幾年後引起居民對銀行的不信任。這似同處理“非典”災難的情形,前期資訊的不透明往往會造成後期工作的被動局面。

區別情況、個類處理:四大銀行總體上不良資産情況較嚴重,但其中有些銀行並不是如有些人想像、猜測的那麼糟,因此解決的方案,宜一個銀行一個銀行分別制定,不應捆在一起算總賬,不應僅提出靜態的原則性口號和籠統的方案。

多方籌資、合力解決:化解風險肯定是要有人買單的。既然四大銀行的風險程度不一和自身挖掘潛力的能力,因此,應適合不同的情況,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市場條件,做到政府出一點,股市籌一點,發債集一點,外國戰略投資者投一點,以及銀行本身再挖掘一點的辦法,多方籌資,盡可能減輕政府財力負擔。

一句話概括,四大銀行的改革能上市的則上市,需分拆的則分拆,該注資的則注資,通過對現有數據的仔細測算,對四大銀行分別提出具體的又是經過統籌考慮的操作性方案,在2005年底前將不良貸款風險基本得到化解。

(三)考慮到有的銀行經重組後準備上市的情況,當前應抓緊運用國際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和進行充分的資訊披露。國際會計準則已被世界上越來越多的交易所認可和接受。採用國際會計準則是一個企業到全球資本市場融資的重要條件。準備上市的銀行應適當提前聘請國際知名的會計事務所進駐,按國際會計準則全面調整、評估銀行的各項財務數據。

(本報告執筆:夏斌 張承惠)

中國經濟時報 200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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