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人”:生命倫理學説“不” ——聚焦科技倫理(上)  

    編者按 科技倫理問題近年來已引起科技界和整個社會的普遍關注。許多人把科學技術比喻為雙刃劍或“潘多拉魔盒”:原子能、化工技術、生物技術……在給人類創造財富和物質文明的同時,也給人類帶來了戰爭工具、環境污染等一系列危害。

    在近日舉行的“科技倫理問題及其對社會的影響”研討會上,包括15位院士在內的眾多專家學者呼籲:科技工作者應認真關注生命倫理、環境倫理、資訊網路倫理、太空倫理等重要的科技倫理問題。本報據此組織兩篇報道,希望引起大家對科技倫理問題的關注。

    今年4月初,義大利醫生塞韋裏諾安蒂諾裏表示,在其領導的有5000對夫婦參與的克隆人研究計劃中,一名女性已經懷孕八周。5月8日,安蒂諾裏又語出驚人,稱三名在克隆技術幫助下受孕的婦女將在未來幾個月內分娩,屆時真正的克隆人將問世。

    消息一傳開,克隆人問題再度引起世人關注,一場由克隆人引發的倫理大爭論也隨即展開,眾多科學家和倫理學家就克隆人實驗研究紛紛發表看法,表示堅決反對克隆人實驗。在近日舉行的“科技倫理問題及其對社會的影響”研討會上,與會專家學者就克隆人問題展開了熱烈討論。

    

    嚴格區分生殖性克隆和治療性克隆

    中國科學院副院長陳竺院士認為,在缺乏充分倫理探討和技術保障的現階段,要嚴格區分生殖性克隆和治療性克隆。他説,現階段各國政府意見一致,都認為不應該克隆人,主流生命科學界也都持反對態度。因為目前克隆人涉及的倫理問題還沒有經過充分討論,克隆人的社會地位、對現在的社會結構和家庭結構引起的衝擊等還需要進行大量倫理學方面的研究和探索;另外,克隆技術雖然在不斷發展,但還遠遠不夠成熟。“多利羊之父”維爾穆特教授本人也反對克隆人,認為現在進行克隆人是危險和不負責任的。

    對於克隆技術基礎理論的研究,陳竺院士認為不應該有任何限制。他説:“我完全贊同科學研究的自由,同時科學和技術的研究也要受到倫理規範的制約,要考慮社會效應,特別是在應用領域。科學特別是技術的負面影響可能很大,科學家應該為自己的研究負責,要承擔社會責任。”

    同時,陳竺院士也明確表示,支援治療性克隆。他説,治療性克隆是通過在體外克隆人類早期胚胎,再從中提取幹細胞進行體外培養並誘導分化成各種人體組織和器官,從而實現可降低免疫排斥反應的組織或器官移植。嚴格地説,這並不是克隆,而是核移植技術。一個體外的胚胎在有限的時間如14天裏,尚屬一般的生物細胞,此時還沒有神經細胞和腦細胞的産生,既無知覺也無感覺,因此科學界一般認為它在此時還不是一個道德意義上的人。

    

    堅持“知情同意或知情選擇”原則

    中國社會科學院應用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邱仁宗特別強調:在基因組學研究中,“知情同意”原則必須得到堅持。那些認為受試者或病人對基因組學一無所知而不適合採用“知情同意”原則的種種論調,從倫理學上看都是站不住腳的。

    邱教授告誡説,深入這一領域研究時,人們可能會只見基因而不見人,即看不見人的存在。當我們發現基因與疾病的某些關聯或者基因的其他功能時,我們就可能會斷言基因有“好”、“壞”之分,某些具有“好”基因的個人是“優秀”的,而其他有“壞”基因的則是“劣等”的。這種看法正是人類生來就不平等的觀念和改變人口特徵的優生計劃産生的根源。在後人類基因組時代,我們必須對可能以“基因分析”為依據的歧視提高警惕。

    在研討會上,來自生命科學領域的專家提出,從事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研究的科技工作者應該尊重人的尊嚴和權利,保護生物多樣性,加強對人、社會和生態環境的責任感,遵循國際和國內科學技術界認可的知情同意、保護隱私、保密、盡可能避免傷害、努力為人類造福、公正等倫理要求。建議在所有從事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研究的單位建立機構審查委員會或倫理委員會,對研究計劃進行倫理審查和監督,並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科研管理部門,在探討專業中的倫理問題的基礎上,參照國際上已有的法律或條例,制訂對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的監督管理方法。 (王光榮 張其瑤)

    光明日報 20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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