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病毒“梅麗莎”的製造者被判入獄20個月  

    兩年前肆虐全球的惡性電腦病毒“梅麗莎”至今還讓人談虎色變。美國聯邦法院日前判決這個病毒的製造者入獄20個月和附加處罰,這是美國第一次對重要的電腦病毒製造者進行嚴厲懲罰。

    在5月1日的聯邦法庭上,控辯雙方均認定“梅麗莎”病毒造成的損失超過8000萬美元,編制這個病毒史密斯也承認,設計電腦病毒是一個“巨大的錯誤”,自己的行為“不道德”。

    今年34歲的史密斯原本有可能在獄中待5年,但因為他幫助政府發現其他病毒製造者,從而得以從輕發落。對他的懲罰措施包括5000美元罰款、參加社區服務、禁止使用電腦和因特網等等。

    此間網路安全專家認為,對史密斯的處罰向潛在的病毒製造者敲了警鐘,讓他們明白,在因特網上製造散佈病毒是要付出代價的。

    “梅麗莎”病毒1999年3月份爆發,它偽裝成一封來自朋友或同事的“重要資訊”電子郵件。用戶打開郵件後,病毒會讓受感染的電腦向外發送50封攜毒郵件。儘管這種病毒不會刪除電腦系統文件,但它引發的大量電子郵件會阻塞電子郵件伺服器,使之癱瘓。1999年4月1日,在美國線上公司的協助下,美國政府將史密斯捉拿歸案。(張小軍)

    新華網 200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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