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還是實驗 追蹤哈佛大學在華違規研究內幕  

    近日,美國聯邦政府一機構的調查報告指出,世界著名學府哈佛大學在中國農村進行的15項人體研究不但缺乏完善的監管,並且沒有向參與研究的中國人説明有關研究的危險性,同時也未確定接受實驗者是否自願接受測試,這是嚴重違規的行為!

    美國媒體曝內幕

    美國聯邦機構指責哈佛大學

    率先披露這一消息的是兩家在美國非常有影響力的媒體《華盛頓郵報》和《洛杉磯時報》。此後,KTLA-TV等其他美國媒體從4月1日起跟進報道。

    《洛杉磯時報》披露:3月29日,美國聯邦政府官員發出了數封措辭嚴厲的斥責信,指責哈佛大學的科研做法,質疑哈佛大學在對世界上最令人垂涎的“遺傳資訊寶庫”——中國農村人口進行科研時的道義問題!

    由於相對偏僻,所以中國農村人的基因沒有太大的變異差別,從而(讓科研人員)更容易捕捉疾病的基因,因此,來自美國諸多科研機構的研究人員紛紛涌入中國農村,試圖尋找包括哮喘、精神分裂症、癡肥以及染上毒癮等疾病的基因之本。

    人體研究引發道義問題

    然而,在美國“人類研究保護辦公室”發給哈佛大學兩家機構的信中,美國聯邦官員指出了在發展中國家進行人體研究實驗引發的道義問題,並指出其在中國進行的科研項目一系列的不合理行為:比如説哈佛聲稱他們在中國農村進行的科研項目得到了“接受實驗者的同意”,但實際上,科研項目所用的同意書經常使用一些中國農民根本無法理解的複雜語言;在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監督的“血液中鉛含量”的研究中,研究人員要求參加該項目的女性研究對象就像她們要結婚那樣到政府機構登記,結果就有誤導女性自願加入之嫌,因為她們還以為參加這樣的研究會讓她們結婚時辦手續更容易;在徐西平主持的部分科研項目中,事先未按規定接受美國聯邦“人類研究保護辦公室”的審查,而且接受科研的實驗對象甚至還不得不冒風險。

    據“人類研究保護辦公室”調查的結果,哈佛大學現在在華有14個科研項目,其中12個項目是由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的徐西平副教授主持進行的,其中10個項目通過當地的衛校進行,兩個通過當地的醫院實施。

    中方機構有説法

    安慶市衛生局稱:不知道哈佛在安慶的研究項目

    在了解國外對此事關注情況的同時,本報記者還採訪了與哈佛合作的中方合作夥伴以及供基因研究的血樣採集地——安徽安慶市岳西縣頭陀鎮。

    與哈佛的三個合作項目,據悉中方合作夥伴有三家,即北京醫科大學(現為北京大學醫學部)、安醫大和安慶市衛生局。4月3日,記者打電話到安慶市衛生局,辦公室的人説,徐恒秋局長出去開會了,記者提出採訪意圖,回答説,可以轉告給徐局長,但是要等。兩個小時後,記者再次撥通電話,辦公室又一位工作人員説,今天肯定找不到負責人,明天再説吧。記者直接問工作人員,是否知道哈佛大學在當地採集血樣做基因研究的事,回答不知道,從來沒聽説過。

    另外,記者在採訪另一個中方合作夥伴——北大醫學院(原北京醫科大學)研究中心時,該研究中心副主任陳大方表示確有和哈佛大學在安徽進行實驗的合作,但該項目在1998年就已經停止。

    記者又打電話到安慶市岳西縣頭陀鎮鎮政府,一位工作人員説,確實有採集血樣的事情,但具體情況也不了解。記者問,現在是否還在採集血樣,回答説,很早以前有,現在沒有了,問,在哪些村採集呢?回答説,這個就不知道了。

    新華社記者

    追憶採訪

    同國內合作的原因在於樣本好找

    去年1月,新華社高級記者熊蕾和汪延曾經對哈佛項目在安慶的情況進行了全程調查,熊蕾描述當時的採訪情況説,採訪從徐西平的母校,也是哈佛項目的主要中方合作夥伴之一的安徽醫科大學開始,徐西平1993年開始與安醫大公共衛生學院合作,在安慶成立了美中生物醫學環境衛生研究所,由安慶市衛生局跟他合作,在基層調查的基礎上,通過體檢取血樣。熊蕾當時採訪徐西平用了8個小時,徐西平承認,中國是發展中國家,跟國外合作,國外肯定有利。但是這種研究“從出論文到出專利還有很長的時間”。談到哈佛為什麼願意同中國合作,徐西平説,最主要的原因是,在美國不好找樣本,中國樣本比較好。

    安醫大主管科研的副校長劉建輝曾經對熊蕾説,與哈佛的合作項目,國家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只批准了3個項目,而由徐主持在安慶研究的項目就多達9項,基因材料不能出境,如需出境,必須有遺傳資源辦的批准。這一點,劉建輝認為,就因為樣本帶不出去了,所以徐才把實驗室建在安徽。但是,是否能控制住,他覺得不好説。而且,徐以前究竟拿走了多少材料,誰也説不清。僅哮喘病一項,徐西平本人承認拿到美國的DNA樣本就有16400份;據他自己的一篇論文講,1993年他在安慶做的一個高血壓項目,就要在20多萬人中篩選樣本。

    農民的知情同意權是否被忽視

    熊蕾和汪延在大別山區見到了被採集過血樣的農民,據熊蕾回憶説,從縣城出發大約兩小時到了頭陀小鎮。鎮衛生院對當年的體檢沒有任何檔案記錄,現任院長説不了解當時的情況。我們提出找一戶當時抽過血樣的農民。但是,他們説,這些農民不住在鎮上,最近的一戶要走十幾裏山路,那裏不通車。我們堅持要去。最後他們找來一位嚮導,並和我們一起步行上山。又是兩個小時的跋涉,我們到了松山村汪畈組的儲勉齋家。才發現,一條寬闊的車道赫然直通村邊,原來是通車的。

    60歲的儲勉齋和妻子胡祥信、女兒儲召華和儲召霞在1996年11月和1997年3月參加了兩次“體檢”。他們每人有兩本當年發的健康卡,一本記載著1996年11月5日的檢查,項目有心肺功能、血壓等,並抽了血;另一本記載著1997年3月10日的第二次檢查,也抽了血,比第一次多,但“不知有多少”。“胳膊從一個小洞伸進布簾裏,醫生在布簾後面,看不見”。兩次都給了誤工補助,頭一次每人10元,第二次20元,外加兩包速食麵。第二次“體檢”是有選擇的,村裏只有他們一家被挑上,而且不要兒子和外孫女,只要老兩口和兩個女兒去。他們願意去,“因為大女召華的病情比較重,一到春天就咳喘得厲害,希望她能得到治療”。但是並沒有得到。只給了一個美中生物醫學環境衛生研究所開的居民健康檢查報告單。另外説老儲有高血壓,給了兩瓶降壓藥。

    老儲一家都肯定地説,沒有人給他們看過、念過知情同意書,他們也不知道與哈佛的合作。至於血樣送到哪兒去了也不知道。老儲記得簽過字,不過是為了領誤工補助。

    哈佛大學申訴原由

    是科學研究還是人體實驗

    前天晚上,記者設法與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徐西平所在的實驗室取得了聯繫。這裡的研究人員告訴記者,徐西平目前外出,有關他在中國安徽農村進行的基因研究遭到美國聯邦政府質疑一事全部由學院公關部主任荷爾曼女士負責解釋。

    當記者找到荷爾曼女士時,她顯然並沒有感到意外,“關於這個問題,我最近幾天已經回答了很多新聞媒體的提問。我首先要澄清的一點是我們在中國進行的是科學研究,絕不是外界所誤傳的人體實驗。這些項目的內容是研究環境和遺傳基因對哮喘、高血壓、肥胖症等疾病的影響。”

    荷爾曼女士表示,此次的基因研究之所以選擇中國,是因為“中國農村人口眾多,血緣關係穩定,家族聚居多、遷移少,便於追蹤”,而這些都能為基因研究提供很好的環境。她的説法與《華盛頓郵報》中把中國農村人口稱為“世界上最令人垂涎的基因寶庫之一”的説法不謀而合。

    研究被叫停並非對身體有害

    荷爾曼女士表示,美國聯邦政府“人類研究保護協會”3月28日發出調查報告對研究提出質疑,其焦點並不是中國農村參與者的身體在研究中受到了損害,而是質疑研究人員並未採取有效措施保證所有參與者都對研究內容完全知情,侵犯了參與者的知情權。同時由於基因研究不可避免地涉及某些婦女的生育狀況,聯邦政府也對參與者的個人隱私能否得到有效保障表示懷疑。

    對於有報道中提到的研究項目中的X光及肺功能檢查給人體造成危險的説法,荷爾曼女士表示,這些都是常規的醫療檢查。參與者在進行這些檢查時的確可能有不舒服的感覺,但是絕不會對人體有害。截至目前,美國聯邦政府在調查中也沒有發現參與者健康受損的病例,所以當局也不會制裁哈佛大學。

    荷爾曼女士一再向記者強調,事實上在研究開始時,研究人員就已經採取了很多讓參與者“知情”的辦法,參與者是完全的“志願者”。研究人員的做法包括:每個參與者都要與院方簽訂合同,對於文盲則以口頭的形式向本人説明並徵求同意,院方也與當地政府達成了合作協議。

    此外,除了為參與者提供必要的食宿外,院方並不付給參與者任何報酬,這也體現了“志願者”的原則。當記者問到參與者能否從研究中獲益時,荷爾曼女士回答説,參與者獲益主要體現在“教育”方面,即在研究過程中了解了一定的醫療知識,“那個地方有的農民雖然有很嚴重的症狀,但是他們卻不知道自己已經得了病。”

    哈佛已經採取措施

    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他們完全同意聯邦政府在調查報告中提出的意見,院方希望通過這次事件對現行的科學研究監督機制進行各方面的改進,其中包括:增加監督人員,告誡研究人員在被研究者的選擇上加強監控。鋻於有的科研人員存在先開始研究後向學院申請的情況,審批研究項目的管理也會加強。

    荷爾曼女士告訴記者,目前在中國安徽進行的研究已經暫停,有關人員正在修改合同文本和表格,減少專業詞彙,使其更加清晰易懂。同時,院方要求徐西平彙報研究情況的週期由常規的12個月縮短到3至6個月,由他主持的所有涉及人類的研究項目已于去年8月暫停,直到美國聯邦政府和院方對各項程式滿意時才能繼續進行。

    與徐西平合作的另外一家美國醫院也發表聲明表示,他們正在採取積極措施“保證研究參與者對研究的風險、益處等完全知情”,促成問題儘快解決。

    保護國際科研項目實驗參與者權益勢在必行

    對於哈佛大學在華科研項目遭到聯邦機構的斥責,美國的科研機構和法律專家們也紛紛發表各自的看法。

    印地安那大學生物倫理中心主任埃裏克梅斯林警告説:“隨著國際合作步伐的加快和範圍的擴大,我們將看到越來越多類似的案例!”

    在採訪中,新華社記者熊蕾有一個強烈的感覺,就是哈佛的這些基因研究項目,從樣本篩選到採集,離開我們幾十年建設起來的幾級農村醫療衛生保健網,是不可能的。這應當是中國方面的一筆巨大投入。但是中方參加項目的很多人卻認為“我們沒投什麼錢”。持這種看法,能堅持中方在合作中的平等互利嗎?

    相比之下,哈佛項目的調查採樣雖然依賴這一龐大的網路,但是,哈佛公共衛生學院公關部主任荷爾曼女士就《華盛頓郵報》報道發表的聲明中説,哈佛“對中國政府為其公民提供的健康服務不承擔責任”。這公平嗎?《人類基因組宣言》要求生命科學領域中同發展中國家的合作有有利於發展中國家在科學上受益,分享數據和成果。按荷爾曼女士的這種態度,中國的利益能得到保證嗎?

    實際上,在美國、澳大利亞和印度都已經立法,要求醫生和研究者向要接受實驗者通報他們的治療或者研究情況。(徐冰川 馬寧 武三蒙 李晨)

    北京青年報 20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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