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文章 ] [   ]
臺"國大""修憲案"通過 對島內政局影響深遠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06 月08 日 | 文章來源:華夏經緯網

6月7日,台灣“任務型國大”以249票贊成、48票反對,通過了包括“國會改革”(“立委席次減半”、“單一選區兩票制”)和“公投入憲”等議題的“修憲案”。這是台灣自1991年以來的第7次“修憲”,將對島內政治生態、政局演變、選舉文化以及兩岸關係産生深遠而複雜的影響。

一、“修憲”內容

1、廢除“任務型國大”,“立法院”所提“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從“國大復決”改由“公民投票復決”,有效同意票達到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告通過。

2、“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處理程式,由“立法院”提交“國大”同意改為由“立法院”申請“司法院大法官”處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3、自第七屆起,“立委”席次由225席減為113,任期由3年改為4年;“立委”選制採“單一選區兩票制”,區域“立委”為73席,不分區為34席,其中婦女保障名額不得低於1/2,山地及平原住民“立委”各3席。

二、影響分析

(一) 對島內政局的影響

一是第三勢力空間受到壓縮。在新選制下,每個選區只能産生1名“立委”,候選人必須獲得該選區絕大多數選票方能當選,因而對實力薄弱的中小型政黨、無黨籍人士不利。此外,不分區“立委”只有34席,且必須獲得5%選票才可分配席次,亦將大大壓縮中小政黨的生存空間。

二是兩黨政治格局逐步成型。在新選制下,為避免因自相殘殺而使對手漁人得利,泛藍、泛綠內部都將被迫重新進行整合或合併,中小型政黨、無黨籍人士若要生存必須就投靠國民黨或民進黨。此外,新選制要求重新劃分選區,而且遵循“勝者全拿”的規則,將使國民黨在北部、民進黨在南部優勢更加明顯,從而強化島內“北愈藍、南愈綠”的格局。

三是傳統地方派系逐漸式微。傳統地方派系長期以來操縱“立委”選舉。新選制實行後,現有29個大選區將被重新劃分為73個小選區,必將使地方派系力量分散,漸漸失去以往左右選情或護送特定候選人上壘的優勢,從而逐漸式微、消亡,或者被政黨整合、合併。

四是“總統”權力有所擴大。“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改由“總統”所提名的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來審理,將使台灣制衡“總統”的機制完全失效,“總統”的權力更加擴大,從而可能導致權力失衡,出現民粹政治或強人政治。

五是“立法院”、“立委”地位、權力上升。“任務型國民大會”廢除後,不僅“立法院”作為島內“最高立法機關”、“最高民意代表機構”的地位完全確立,更掌握了“領土變更案”、“憲法修正案”以及“總統彈劾案”的唯一發動權(公民只有最後復決權,沒有提案權),權力有所擴張。此外,“立委”席次由225席減為113席後,“立委”的政治分量與影響力也較以前增大。特別是在“單一選區”的制度運作下,有實力的“立委”甚至可能取代傳統地方派系,成為新的“派閥”領袖。

(二)對兩岸關係的衝擊

台灣現行“憲法”並沒有明文規定公民享有“公投”的權利,因而台灣于2003年11月通過的“公民投票法草案”實質上屬於“違憲”法律。此次“修憲”通過“公投入憲”,解決了“公投法”的法源依據,將增加兩岸關係的不穩定性與危險性。

一是為“台獨”勢力以“公投”方式“拒統謀獨”提供了“憲法”保障。“公投入憲”是“台獨”勢力長期追求的目標,他們向來鼓吹以“公民投票”決定台灣前途,從而最終達到“台獨”目標。“公投入憲”必然會進一步刺激“台獨”勢力的慾望。

二是為“台獨”勢力謀求“公投創制”奠定了基礎。雖然此次“修憲”中僅規定公民擁有“修憲復決權”,而排除了民進黨提出的“公投創制權”,但是“公投”用於“修憲”、逐漸深入人心而且頻繁舉行,終歸會加劇台灣民眾的“本土意識”和“國家認同”,從而給民進黨推動“公投創制”奠定基礎。

三是為陳水扁2006年發動全面“憲改”創造了良好條件。經過此次“修憲”後,只要打著“改革”的旗號,“修憲”工程已經變得極為容易。島內“台獨”勢力將不斷通過“修憲”達到“實質制憲”目的。(鄧允光)

編輯信箱 ] [ 列印文章 ] [   ] [ 關閉窗口 ]
國內新聞24小時排行
國際新聞24小時排行
關於我們 | 法律顧問: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 刊登廣告 | 聯繫方式 | 本站地圖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