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銀行明年登陸

    在兩岸經貿交流多年持續發展、擴大的背景下,兩岸金融往來終於在2001年邁出實質性步伐。台灣當局在這方面作出兩個動作:一是開放8家銀行到大陸申請設立營業據點;二是開放台灣地區銀行海外分支機構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可以直接與大陸金融機構通匯。最近,台灣媒體盛傳,當局批准的8家銀行都已展開到大陸申請設立營業據點的工作,其中準備在深圳落戶的華南商業銀行和在上海落戶的第一商業銀行,由於準備工作充分,有可能成為第一批登陸的台灣銀行。

    據報道,大陸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日前已要求台灣華南商業銀行負責人,就選派的辦事處首席代表的個人道德、能力與相關資歷予以説明和保證;而台灣第一商業銀行的申請材料,也已經由人民銀行轉至國臺辦徵詢意見。這表明,這兩家銀行的申請案,均已通過人民銀行系統的初審,經營條件合格。台灣媒體猜測,按一般慣例與程式,兩家銀行如獲核準,可望于明年間正式設立辦事處,當然具體時間仍須由大陸方面決定。

    台灣華南商業銀行向媒體表示,該行申請在深圳設立辦事處的相關工作進展順利,大陸有關方面至目前尚未提出補充材料的要求,但是,在未正式獲准之前,該銀行會持續加強溝通與推動。

    雖然台灣方面核準8家銀行可以到大陸設立營業據點,但是有臺商猜測,大陸主管機關未必照單全收,可能會部分核準。他們認為,由於大陸四大商業銀行未來也都準備於時機成熟時赴臺設立辦事處,基於對等交流的考慮,大陸方面很可能只會先批准4家台灣銀行登陸。

    台灣銀行已經開始了登陸動作,而大陸的銀行也對跨海進島表現出濃厚的興趣。11月6日,第七屆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在台北召開。大陸方面的金融專家表示,台灣已有8家銀行獲准赴大陸設立辦事處,在雙向開放的原則下,大陸方面的銀行也願意來臺,雖然沒有具體的時間表,但希望是愈快愈好。

    大陸專家同時提醒台灣同行,到大陸設立營業據點要有心理準備,因為這些辦事處不一定馬上就能盈利。

    對於大陸銀行進島問題,臺“財政部長”顏慶章表示,台灣方面已同意部分銀行、保險、證券業者到大陸申設辦事處,這種關係是對等的,換言之,如果大陸的銀行或保險公司或證券商,有意到台灣發展,可以按規定,依外國銀行設立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審核準則辦理,在滿足現有的外銀申設分支機構範圍、條件下來申請。顏慶章同時強調,就金融論金融,他認為台灣金融業者的競爭力,比起大陸的業者來得好。大陸業者如果來臺發展,估計應該沒有很大的商機。

    在台灣銀行到大陸設立營業據點以前,台灣當局已經在兩岸金融交流方面作出實質性的動作。11月16日,臺“財政部”發佈修正後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宣佈從當天起,開放台灣地區銀行海外分支機構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可直接與大陸當地金融機構通匯,並可與大陸當地企業、團體及個人開展金融業務往來。開放的兩岸金融業務往來範圍包括:接受客戶存款、匯兌、信用狀簽發及通知、進出口押匯、代理收付及同業往來等多項業務。11月19日,臺“財政部”開始接受銀行業申請這項新的業務。臺“財政部”有關人員表示,修改“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做成前述開放決定,這是兩岸金融往來第一階段開放政策,至於台灣本地金融機構在未來能否直接與大陸金融機構往來,則列入第二階段,再考慮。

    台灣媒體評論説,台灣當局此次開放的幅度是比較大的。在這之前,台灣當局只準台灣銀行業的海外分支機構,與大陸銀行的海外分支機構做業務接觸,即雙方只能以“海外對海外”方式接觸,這是間接的往來;新的辦法,則准許台灣地區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直接與大陸當地銀行及企業接觸,且開放的範圍很廣,這可以算作是開啟兩岸金融直接往來的第一步。

     《中華工商時報》200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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