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八寸晶圓廠和石化上游産業欲赴大陸 均遭台灣當局擱置

    台灣當局以所謂“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取代“戒急用忍”政策後,島內業者關注的開放半導體八寸晶圓廠和石化上游産業前往大陸投資設廠事宜,日前被台灣當局先後擱置,均遭暫不開放命運。

    13日,台灣當局“大陸投資産品項目檢討專案小組”召開會議,對島內業者普遍期待的開放半導體八寸晶圓廠赴大陸投資案進行長時間討論後宣佈,由業者和當局相關單位會商,“研擬‘有效管理’機制”,兩周內再交專案小組討論。

    由於島內業者要求開放半導體産業赴大陸投資呼聲較高,此次會議還邀集了台灣電機電子公會、半導體協會、台北電腦公會等業者代表參與。

    據了解,會上討論了由台灣半導體協會代表業者提出的,有關開放八寸晶圓廠赴大陸投資的4點建議。有業者認為,面對業者切實的要求,當局應能從善如流。然而臺當局有關人士在會後的記者會上表示,八寸晶圓廠等半導體産業投資金額大,且屬島內最重要的産業,所以要建立“公平有效之管理機制”。台灣半導體協會秘書長陳文鹹會後表示,制定管理機制應是有關當局的事,現在卻要業者自定,確實有點讓人啼笑皆非。

    而在第二天,也就是14日,台灣當局“大陸投資産品項目檢討專案小組”又以會“造成資金排擠效應”、影響島內投資為由,將廣為島內各界矚目的石化上游産業赴大陸投資設廠案暫行擱置。

    據臺當局有關方面的介紹,14日討論的可否赴大陸生産的石油化學産品部分中,有7項屬“禁止類”,有158項屬“專案類”。對乙烯、丙烯等7項被列為“禁止類”的産品,與會人士認為“受到環境與各項因素限制,不易新設輕油裂解廠,如限制其對外投資,將影響石化工業之發展。”但當局有關人士説,由於生産乙烯等産品的石化輕油裂解廠投資金額很大,有必要另就資金面進行“有效管理”。

    被邀參加專案小組會的台灣石化公會理事長陳武雄説,近16年來,除了台塑集團的六輕廠外,島內石化業可以説是毫無進展,這已不是業者不努力的問題,而是整個産業政策的問題。他強調,當局對此必須要有明確的立場。

    新華社 200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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