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説,1947年在中國大陸為35省所訂的“憲法”,不符合當前台灣需求,除了應修“憲”確立台灣定位、“總統”職權究竟是“總統”制或雙首長制,也應確立“中央”及地方關係,台灣才能長治久安。(吳酩)
人民網 200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