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大陸女子假結婚入島 人蛇集團首腦求刑6年

據臺媒報道,台北縣男子劉光宇為牟取私利,籌組人蛇集團仲介大陸女子,並找來7名台灣男子充當人頭老公,再藉“假結婚”方式,讓大陸女子得以探親名義入島,2日檢察官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罪嫌將劉某起訴,並具體求處6年。

劉光宇(43歲)意圖營利與溫宏宇(兄弟關係,檢方另行起訴)及綽號“陳姓”的大陸女子合組仲介大陸女子以“假結婚”名義私渡台灣。其中“陳姓”大陸女子負責安排及找尋欲入臺打工或從事其他申請入臺目的不符的大陸女子,每人並收取人民幣2萬8千元不等代價,劉光宇則在台灣地區徵求、尋覓可辦理“假結婚”的男子。

劉光宇並帶領溫宏宇協助台灣地區人頭老公往返大陸、台灣辦理結婚公證,待人頭老公返臺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後,再由溫宏宇陪同到“警政署”、“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大陸配偶來臺,並給予每名人頭老公新台幣7萬元的酬金。

2003年10月間起,劉光宇先後尋得李姓等7名台灣人頭老公,再聯繫在大陸的“陳姓”女子,安排遊姓等7名大陸女子備妥文件辦理“假結婚”,以便日後能以探親名義來臺。

今年3月10日,當溫宏宇再次帶李姓人頭老公到“入出境管理局”高雄服務處辦理假配偶遊姓大陸女子入臺證件時,被高雄市警局鹽埕分局循線查獲,並查扣仲介人頭帳等相關事證。

檢察官調查認為,劉某籌組人蛇集團仲介大陸女子,並以金錢利誘台灣男子充當人頭老公,讓大陸女子得以藉“假結婚”名義申辦來臺,其所為影響大陸人民來臺後的流動管制及戶政管理匪淺,因此向法官求重量處6年徒刑。(言恒)

中國台灣網 2004年09月03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