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投資寶島房地産 雖有突破 限制很多

    胡石青

    9月5日,台灣“行政院”通過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對兩岸經貿交流措施做出多項修改,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大陸資金(陸資)可以間接投資台灣不動産市場。

    陸資的優惠條件根本比不上外資

    修正草案規定,大陸地區個人或機構團體經第三地投資的公司,在向臺“內政部”申請許可後,即可在台灣購買土地和不動産權。

    但和外資相比,陸資的條件根本稱不上優惠。因為陸資與外資入島條件具有根本的不同,外資可以以任何形式直接入島,而陸資卻只能通過第三地間接投資島內房地産,資金用途也僅限于房地産。眾所週知,目前島內房地産市場極其低迷,幾乎可以説是20多年來的最低點。在這種情況下,島內房地産業者一直對開放陸資入島寄予很大希望,多家公司早就在大陸建立了多種合作關係網。臺當局開放陸資的消息一經公佈,台灣省建築投資公會理事長便表示,該公會將到北京、上海和廣州等地設立辦事處,加強與大陸建築業界的交流,吸引陸資赴臺購置不動産。但鋻於臺當局所設定的條條框框,陸資入島購置不動産勢必面臨各種嚴峻問題,僅所購不動産將做何實際用途一項便是一道無解的難題。

    新提出的稅收優惠政策對臺商並無多少實際好處

    此次修正草案中另外一個比較受人關注的調整就是,臺商投資大陸所得可在島內扣抵應繳所得稅。條文規定,島內企事業單位經第三地設立企事業機構,由臺當局主管機關核準在大陸投資後,其所獲得的收益在計算該企事業單位島內所得稅總金額時,可以扣除在大陸地區或第三地已繳納的盈利所得稅與股利所得稅金額。

    臺當局此舉的真正用意是吸引臺商資金回流島內,但這種幻想不切實際。臺商投資大陸資金單向流出的原因很複雜,並不是單純的稅賦問題。第一,大陸市場廣闊,充滿各種投資機會,而台灣目前卻缺少吸引臺商的條件,這種對比形勢使臺商不會因為一點稅收的優惠就將資金匯回島內。第二,臺商投資所得目前多屬免稅項目,臺當局的抵稅案對臺商並沒有多少實際好處。因此,臺商異口同聲地指出,臺當局的當務之急是切實改善島內投資環境,開放兩岸“三通”。只有這樣,才能提高臺商資金匯回的意願,保住臺商企業的競爭優勢。

    澎湖被列入兩岸直航地區

    除了上述兩項調整外,臺“行政院”還通過了兩岸“小三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臺籍船舶經臺“交通部”“專案核準”後可由澎湖直航進入大陸地區。也就是説,除金門、馬祖外,澎湖地區將成為兩岸第三個直航試點。但是,臺當局卻刻意將它們分開處理,澎湖只能以“專案核準”的方式直航,這等於虛化了其直航的意義和實際用途。澎湖縣議會議長批評説,如果不能成為台灣與大陸之間人員、貨物的轉机站,“小三通”並不能給當地帶來任何實際好處。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雖然臺當局此次調整兩岸經貿政策從某種意義上來講算是個突破,但它仍設置了層層障礙,距離實現真正“三通”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環球時報》 2001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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