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局港澳居民免簽證入境8日正式實施

    港澳居民免簽證進入台灣的安排,將於8日實施。

    據中央社報道,台灣的“內政部”6日將公佈有關具體安排。根據規定,自本月8日起,曾經許可赴臺的港澳居民,在抵達中正機場或高雄小港機場時,可以申請臨時入境,停留十四天。

    新措施適用於兩類港澳人士,一是持有進出台灣地區的有效入出境證;二是曾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的人士。自8日起,上述兩類人士在抵達中正機場或高雄小港機場後,得申請臨時入境停留十四天。

    而“內政部”稍早時公佈修訂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修正案,原則上同意讓曾經赴臺的港澳居民免簽證臨時入境停留。

    據悉,“內政部”已訂定了具體執行辦法,“落地簽證”的措施將於8日起正式實施。

    據報道,台灣當局執行這項開放港澳人士赴臺的措施,目的除了促進台灣的觀光事業發展外,也是配合現階段港澳政策,改善港澳人士赴臺相關措施,以增進臺、港、澳民間的交流與合作。

    中新網2001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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