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網咖,讓人歡喜讓人憂

    今天上午,台北市政府通過了網咖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定不分寒暑假,15歲初中以下學生除非有父母或監護人全程陪同,否則禁入網咖,而未滿18歲者非允許時段也禁止進入,業者如違反規定將受到重罰。消息一齣,又讓網咖這個話題再一次加溫。

    台灣叫網咖,大陸叫網吧,雖然稱謂略有不同,其實是一回事,而由此引起的歡喜和隱憂台灣和大陸也無不相同。目前,台灣的網咖數已經超過3000家,在台北,大概有268家。

    要説網咖讓人歡喜的地方在哪,也許青少年最有發言權,台北市的高中生高健倫認為:“網咖可以讓學生玩連線遊戲,增加同學的默契,有時還可以來個班級聯誼賽。對於家中電腦過舊的同學來説,網咖是他們玩電腦的好地方,既不用花大筆錢買全新的電腦,又可以享受嶄新的電腦配備。有些同學家中則是沒有上網,又逢圖書館休館沒地方上網查資料、做作業,網咖更成了唯一的去處。”

    至於網咖讓人擔憂的地方又在哪,社會各界有更多的觀察和思考。台灣教育部門的一項調查顯示,有45.31%的中小學生假日最常從事的休閒活動就是打電子遊戲、上網,網咖雖然提供了青少年休閒娛樂、滿足刺激的快感,卻也充斥暴力、色情、賭博的線上游戲,耽誤課業,甚至嚴重戕害身心。一段時間以來,青少年“沉醉網咖不知歸處”的事件屢屢發生。因此,如何規範網咖經營管理,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成為人們普遍關注的問題。台北市只不過是走在最前面。

    台北市今天的這個草案剛出臺,社會各界就議論紛紛,莫衷一是。有舉雙手贊成的,有認為太嚴格的,還有人這樣認為:小朋友在家上網都不願父母親陪在一旁了,何況是上網咖。此外,現在的孩子多早熟,業者如何防範十幾歲的小孩進入也有問題,難道要業者逐一檢查客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嗎?一位中學生也這樣表示,網咖是提高民眾上網水準的好地方,政府應當規範它,而不是一味的限制它,這樣做台灣才有資格做資訊産業的龍頭。

    不管怎樣,這個草案“本週內將送台北市議會審議”,到時情形如何,不得而知,只能拭目以待。

    人民網 200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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