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對網咖實行分級管理

    台北市近日針對目前出現的學生網咖熱潮,公佈了一項電腦網路遊戲業管理條例草案,規定未滿18歲的青少年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到下午6時,夜間10時到次日上午8時不得進入網咖。

    這項規定把電腦遊戲內容分為普遍級與限制級,普遍級適用於未滿18歲的青少年;如果遊戲中有表現自殺、吸毒、暴力、血腥、變態或其他不良行為的內容,則被視為限制級。

    條例還規定,12歲以下的少年必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才能進入網咖,業者的電腦遊戲應設置限制區及普遍區分區管理,不能推出押注性和賭博性遊戲。為避免營業時發生意外,業者不能設置包廂或進行門禁管制。

     《人民日報海外版》200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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