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共創“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

    李家泉

    台灣各界,目前對於“一國兩制”的看法十分混亂,真正擁護的是少數,堅決反對的也是少數,絕大多數人是處於懷疑和無知狀態。臺當局及一些既得利益者,他們一直在惡意攻擊“一國兩制”,但他們中有的對“一國兩制”也並不了解。比如説,“台灣不是香港,絕不可接受一國兩制”,“絕不可使台灣成為第二個香港”。他們並不了解,“一國兩制”有香港模式,有澳門模式,也會有台灣模式,是各有不同的。筆者認為,台灣問題遠比港澳問題更複雜,應在更大的範圍和更深的層次上,發動民眾,民主探討,共創"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使各方都能滿意,真正做到"雙贏"。

    以下想談一下有關“一國兩制”的幾個問題:

    一、“一國兩制”和它的台灣模式

    什麼是“一國兩制”?按照1993年8月中國政府發表的關於台灣問題的白皮書所作的詮釋,其基本內容是:“一個中國、兩制並存、高度自治、和平談判。”

    “一個中國”,即兩岸都是中國,這是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堅決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和“台灣獨立”。

    “兩制並存”,即誰也不吃掉誰,誰也不要以自己的制度去代替對方的制度,“井水不犯河水”。

    “高度自治”,即在台灣,黨政軍警都由在台灣的中國人自己管理,大陸不派軍隊,也不派行政人員去臺。

    “和平談判”,即通過和平談判與民主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兩岸統一中和統一後的各種有關問題,以避免干戈相向和骨肉相殘。

    “一國兩制”是在中國大陸“文革”結束,黨和國家工作重心由“階級鬥爭為綱”調整為“全力發展社會生産力”的歷史條件下提出的。“文革”是中國人鬥中國人,大傷國家元氣,教訓極為深刻。既然台灣人也是中國人,而如今國共兩黨內鬥的大局已定,兩岸都應以發展經濟和振興中華為中心,不要再搞內鬥、中國人鬥中國人了。祖國大陸的對臺政策就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隨著整個國家工作重心的轉移而調整的。其基本點是“和為貴”,“化干戈為玉帛”,主張尊重歷史,尊重實際,合情合理,實事求是。這是一項長期性的基本國策和方針,絕不是隨心所欲和什麼“權宜”之計。

    什麼是“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呢?臺、港、澳三地的相同點是,都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部分,都因外國勢力的侵略或染指而造成與祖國內地的長期分割,都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都適用以“一國兩制”原則來實現祖國統一。其不同點是,與祖國內地分割的長短時間不同,人口與土地面積不同,三地資本主義的各自特點不同,直接統治者有英國、葡萄牙和中國人的不同,因而實踐“一國兩制”的做法和要求也必有不同。就是説,有“一國兩制”的香港模式,體現在《香港基本法》中;有“一國兩制”的澳門模式,體現在《澳門基本法》中;有“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必將體現在兩岸共同研究制定的《台灣基本法》中。

    關於“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這裡有幾個條件是必須提出的:

    (一)條件之一是“原則”。就是要遵循“一個中國”的原則,在這個原則下什麼問題都可以商談。

    (二)條件之二是“和平”。必須是外國不介入,美國不軍售,台灣不“獨立”,這樣中國大陸就不會動武。

    (三)條件之三是“民主”。就是在兩岸間,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意見,尤其是要將台灣民眾一切合理可行的要求和意見都納入《台灣基本法》。

    (四)條件之四是“平等”。不是中央對地方,而是兩岸代表的平等協商和談判。

    二、 有無比“一國兩制”更好的辦法?

    根據個人掌握的現有材料,各方提出的有關解決兩岸關係的主張或模式,除鄧小平提出的“一國兩制”外,還有“非一國兩制”的主張或模式共101種。大體可分以下三類:

    一是“一國一制”。標誌是主權和治權都統一,共11種。其中:

    屬“大陸模式”類1種,係台灣部分統派人士提出,主張以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統一台灣。

    屬“台灣模式”類10種,如蔣經國等人提出的“一國良制”,姜敬寬提出的“一制多元”,邵玉銘提出的“中華民國模式”,楊國樞提出的“台灣發展模式”等,均主張以台灣的資本主義制度代替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

    二是“兩國兩制”。標誌是主權和治權都分開。共70種。有些雖冠以“一國”,但只是名義的,仍強調台灣“主權獨立”。其中:

    屬“一國兩府”類24種,如克萊恩(美)的“兩德模式”,沈君山的“一國兩治”和“一國兩體”,丘宏達等人的“雙體制國家”,奕文的“一國兩政”,林鈺祥的“一國兩府”,李登輝等人的“第二共和國”等。

    屬“邦聯制”類13種,如張旭成的“中國國聯”,馬彬的“中華邦聯”,陶百川的“中華共同體”和“中華聯合國”,梅可望的“大中華國協”,魏鏞的“多體制國家”等。

    屬“經濟模式”類18種,如熊玠的“亞太經濟社區”,林邦充的“華人共同市場”,李登輝的“共同發展經濟圈”,李自福的“經濟大中國”,鄭竹園的“大中華共同市場”等。

    屬“文化統一”類2種,如余英時等人的“文化統一論”,陳立夫等34人的“三民主義文化統一中國方案”。

    屬“奧運模式”類2種,如翁松燃的“奧運會模式”(又稱“一個半中國”),亞洲開發銀行理事會的“亞行模式”。

    屬“一中一台”類11種,如彭明敏的“一個中國、一個台灣”,吳豐山的“台灣分立”,張旭成的“新加坡模式”,民進黨新潮流係的“台灣共和國”,李登輝的“台灣人國家”等。

    三是不便分類者20種。即雖大體可判斷屬“非一國兩制”,但究竟屬“一國一制”還是“兩國兩制”,暫還不能或不便明確分類。其中:

    屬“大陸主體”類的5種,如台灣某些統派人士提出的“改良型一國兩制”、“新一國兩制”、“國中國模式”、“中國和平統一方案”等。有的雖似“一國兩制”而並非“一國兩制”。

    屬“聯邦制”的10種,如台灣學者姜敬寬提出的“聯邦共和制”,陸鏗提出的“中華聯邦”,美國華裔學者熊玠提出的“大中華政合國”,大陸學者周洪鈞提出的“新聯邦制”,日本中島嶺雄提出的“中華聯邦共和國”,可以是“一國一制”,也可以是“兩國兩制”,不便於分類。

    屬其他類的5種,如胡秋原、王曉波等人的“國民議會”,侯立朝的“和平統一中國方案”,熊玠的“"聯合政府”等。從其內容判斷,均不屬“一國兩制”,但究竟是“一國一制”,還是“兩國兩制”,可此也可彼,不便主觀地加以區分。

    以上“非一國兩制”類共101種,與祖國大陸所正式提出的“一國兩制”構想相比,實在是相形見絀。筆者有三點看法:(1)“一國一制”主張主權與治權均統一,使權力高度和過度的集中;“兩國兩制”又主張把主權和治權都分開,是地地道道的分裂主張。而“一國兩制”則主張在主權統一下使治權相對分開,實行高度自治,這是可避免以上兩種極端的好做法。(2)鄧小平提出的“一國兩制”構想,把實行單一制的國家權力結構形式和實行複合制的國家權力結構形式巧妙地結合了起來,比目前已經提出的各種“聯邦制”形式都更科學和更符合實際。(3)雖然如此,但在具體實踐“一國兩制”原則中,也應把其他各種主張和模式中一切可吸收的有益營養吸收進來,以豐富和充實“一國兩制”的具體內涵。

    三、“一國兩制”是兩岸雙贏之路

    當前台灣亂象叢生,矛盾百齣,民心浮動。國民黨換了民進黨,民進黨組閣不過四個月,唐飛又換了張俊雄。張俊雄上臺不到一個月,先是倒閣之風盛吹,繼而“罷扁”之聲四起。看來“換黨”不行,“換人”也不行,問題的關鍵在哪?最根本的一個原因是,民進黨的“台獨”之心不死,上臺主政以來雖不斷改換包裝,然“台獨”本質始終不變,兩岸關係的僵局遲遲不能打開,甚至有退無進,從而引發一系列問題。

    當今之道,首先是要把台灣在兩岸關係中進行定位,明確兩岸都是中國,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人就是中國人。這對穩定台灣政局、穩定社會人心、發展兩岸經貿和台灣經濟是至關重要的。然後在這個基礎上,雙方進行接觸、對話和談判,廣泛吸收民意,合作共創一個各方都可接受的“一國兩制”台灣模式,此即兩岸“雙贏”之路。

    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如何掃清兩岸雙贏之路的障礙?為此,特再向各有關方面提出以下想法和意見:

    障礙之一,是台灣新領導人的“獨”心不死。然而他們必須清楚,任何形式的“台獨”道路都是走不通的。祖國大陸是中國的主體,她在經歷建國以來的各種曲折和風風雨雨之後,已經走上了健康和正常發展的道路,成為當前諸種涉臺因素中的主導因素,成為台灣任何形式的“台獨”最終都不可能得逞的決定性力量。必須丟掉幻想,面對現實,拋棄一黨一己之私,真正從維護台灣和兩岸人民的現實和長遠的利益出發,才有可能為兩岸共創雙贏之路鋪平道路。

    障礙之二,是台灣新領導人與外國干預勢力的勾結。然而他們越是引進外國干預勢力,甘願把自己作為外國勢力手中的一張牌,用以作為分裂祖國的靠山,牽制祖國大陸的發展,越是容易刺激包括台灣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民族感情,到頭來會使自己成為中美發展關係的新的麻煩製造者,成為兩岸緩和關係和兩岸中國人攜手合作的新的麻煩製造者,成為影響東亞地區以至全世界和平的新的麻煩製造者。兩岸關係是中國的內政,只能由兩岸中國人自己來解決。

    障礙之三,是美國的對華政策。現美國的這個政策漏洞百齣,一方面向中國人民承諾“一個中國”政策和“三不支援”(即不支援“台灣獨立”,不支援“兩個中國”和“一中一台”,不支援台灣參加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一方面,又給台灣的分裂主義勢力撐腰打氣,輸血供氧,其中最突出的是不斷向台灣方面出售先進武器,從而使“台獨”分子受到鼓勵和有恃無恐,拒絕和談統一。美方説的“一個中國、和平解決、兩岸對話”,為什麼總是實現不了呢?原因是很清楚的,其所説的“和平解決”其實是“和平分手”而不是“和平統一”。其最終必將引起兩岸中國人的反彈。但願美國的新總統多管點自己家裏的事,不要再插手中國人的內政,這樣做對美國自己也並無好處。

    障礙之四,是台灣人民對“一國兩制”,特別是對它的“台灣模式”的真義完全缺乏了解。什麼“陰謀”呀,“陷阱”呀,“矮化”呀,“騙婚”呀,是要“吃掉台灣”和實行“共産統一”呀。還有什麼“台灣不是香港,‘一國兩制’不適用於台灣”呀,種種種種,不一而足。而其實,這些都是台灣當局和一些分裂主義者人為地製造出來的,他們是既得利益者和別有用心者,與廣大台灣民眾所追求的目標和利益是不同的。只有在民眾真正了解和認清事情的真相之後,才會起而反對分裂,接受對他們有益無害的“一國兩制”。

    總之,台灣新領導人,必須真正以台灣和兩岸人民的現實和長遠利益為重,內改“台獨”路線,外拒外人介入,言行一致,誠信昭人,才有可能排除以上障礙,與祖國大陸方面攜手合作,共創“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開闢兩岸的“雙贏”之路。

    《統一論壇》2001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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