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航空公司即日起可申請春節包機 且不限架次

    台灣“行政院長”遊錫堃今日上午主持“行政院”會議,討論通過“大陸臺商春節返鄉項目”的航空公司申請“間接包機作業程式”確定:即日起受理申請,包機時間為2003年1月26日至2月10日共計16天。

    據台灣東森新聞報道,根據“作業辦法”規定,申請“間接包機”的台灣民航業者,往返航中均應停降香港或澳門。至於兩岸的停降點,在台灣為桃園中正機場或高雄小港機場。在大陸方面則為上海的虹橋機場或浦東機場。

    至於飛航架次與額度,“交通部次長”蔡堆稱,基於鼓勵業者服務台商,便利返鄉的原則,因此,決定不限架次,儘量飛航,但是,申請時間必須在飛航日前10日提出申請。

    據了解,受理乘客對象則以在臺登記有案的大陸各地臺商及眷屬。名單的審核,由“內政部警政署”辦理,具體名單由海基會與臺商協會聯繫確定。業者應在預計起飛3天前,將經“境管局”許可的旅客名單補送“民航局”。

    該“作業程式”最後指出,“本作業未規定者,依民航法、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等有關國際航線包機作業規定辦理。”

    中新網200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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