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擾民 張惠妹要交6萬噪音罰款

    紅歌星張惠妹開演唱會,卻遭到附近的住戶投訴太吵。台北市環保局昨天晚上到現場一檢測,發現噪音確實超標,將開出高達6萬元新台幣的罰款。

    據台灣媒體報道,在台北市舉行大型的戶外演出,都必須事先向台北環保局報備,由該局派員監測。而張惠妹的演唱會,就有住在八德路附近的市民投訴,噪音過高,猶如“地震”。

    昨晚,環保局派人到八德路一帶監測。結果發現,7時40分為81.3分貝,8時40分為79.4分貝,9時40分為79.8分貝。依照台北的管制標準,晚上8時以前噪音不得超過75分貝,8時至11時不得超過65分貝,張惠妹演場會已明顯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環保局將連續開出兩張3萬元的最高罰金。(陳少波)

    人民網 200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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