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院通過法案欲使臺當局更易取得先進武器

    當地時間27日,美國國會參議院院會通過法案,其中有條文規定,美國對台灣武器系統轉移方面,給予台灣“等同於非北約主要盟邦”的待遇。此舉將使台灣當局更容易取得美國的先進武器系統。

    據悉,該項美國2002、2003年度外交關係(國務院)授權法案稍早前(25日)已獲眾院通過,送美國總統布希簽署後將生效。

    按照該法案的規定,美國每年至少要與台灣軍方舉行一次軍售會議:美國總統或其指定人士每年至少須與台灣軍方不低於“副參謀總長”層級的官員在華盛頓舉行一次咨商;而美國總統至少須在與台灣方面咨商的30天前,不對外公開地與國會咨商台灣要求採購的清單、總統所評估的台灣防衛需求,以及總統考量台灣清單的決策過程等。

    法案還授權美國總統出售四艘紀德級驅逐艦給台灣當局。

    按照該法案要求,美國在台灣的最高機構——駐臺協會(AIT)台北辦事處及處長官邸,應比照美國其他使領館及官邸懸挂美國國旗。

    中國新聞網 200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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