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稱開放三通須經完整談判

    據台灣媒體2月16日消息,臺“陸委會主委”蔡英文昨天表示,連江縣政府擅自與大陸簽定協議的官員,將由人事行政局依法處分;至於是否一併處分縣長劉立群,蔡英文表示,相關部門還在研究,一切依法處理,也不會過度解釋法令。“陸委會”官員指出,相關單位正在研議官員涉入程度,直接在協議上簽字的官員,懲處將不可免。

    據了解,馬祖地方有意和金門縣政府別苗頭,搶先與對岸簽協議,官方人士參與其中引起爭議之外,金門地方也有民代有意依樣畫葫蘆,最近經“陸委會”緊急協調才作罷。

     “陸委會副主委”鄧振中強調,擅自與大陸方面簽定「福州馬尾馬祖關於加強民間交流與合作的協議」的連江縣官員,“陸委會”立場一貫且明確的「依法處理」。鄧振中説,“陸委會”一直認為該處分就處分,「法已經定在那邊 」,人事行政局將會辦理擅自簽署協議的連江縣公務人員。

     “立委”曹爾忠1月28日率連江縣議會議長陳振清,建設局長劉德全,私自與大陸「福州馬尾經濟文化交流中心」理事長張秋,簽署「兩馬協議」。其後,“陸委會主委”蔡英文與曹爾忠會晤後,達成該項協議僅是「民間人士的自發行為」。

     “陸委會”法政處長劉德勳表示,根據「政府機關(構)人員從事兩岸交流活動注意事項」,以及「台灣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等規定,公務員不得私自與大陸方面簽訂協議及共同發表宣言;若違反者,人事行政局將依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另外,在馬祖,臺“立法委員”曹爾忠、連江縣議會議長陳振清,昨天獲知“陸委會”要議處他們與大陸簽訂的馬祖與馬尾民間交流協議,甚表不滿,強調“陸委會”若有動作,他們也會有抗爭的動作。

     “陸委會”擬對連江縣政府有關官員與大陸簽署協議予以懲處,連江縣長劉立群除了強調協議與公權力無關,並表示將適時就簽署過程,向相關單位説明。

    對於部屬可能因而受到懲處,劉立群表示,他將以負責任的態度,將當時簽署協議的出發點及背景,向“陸委會”及人事行政局做進一步説明,希望獲得相關單位支援。

    中國網摘自香港鳳凰網2001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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