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家政商大聯盟

    十信風暴反映了台灣金融體系制度的不健全與家族、派系對基層金融機構的壟斷與政商結盟的危害。

    台灣民間金融機構主要是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與農會等。信託公司數量十分有限,為幾個大家族所控制;信用合作社與農會數最大,分佈各地,也為地方派系與不同家族所控制,井成為其長期聚財集資的工具。

    十信原是台北一個小小的信用合作社,在蔡萬春接手後,發展十分迅速,並成為台灣最大的信用合作社。但這一民間合作信用機構,卻逐漸被蔡家所壟斷。自1957年蔡萬春出什該社理事主席起,三年一屆,他連任五屆,控制長達15年之久他卸任後,又由弟弟蔡萬霖接任,其他人無法染指。為了將這一金融機構傳給第二代,手段高明的蔡萬春于1979年2月又從弟弟子中接回十信理事主席,不久就傳給兒子蔡辰洲。十信這個民間的互助合作金融組織,實際上變成蔡家的財務公司。其實,這並不奇怪,在台灣,其他信用合作社與地方農會也基本上是由家族與地方派系所掌握。只是蔡家的十信在蔡辰洲掌權後發生了金融風暴、並受到關注而已。

    在蔡萬春掌握十信的時代,也是蔡家國泰集團迅速發展的時期,十信的資金也被有效利用發展家族企業,但蔡萬春畢竟是一位有經營手法的大企業家,十信資金運用還算合理,並未發生意外。但是到了蔡萬霖與蔡辰洲手中,情況就有所不問,經常挪用十信資金。

    1974年起.十信的不正常貸款大得驚人,且一年比一年嚴重。當局因此曾對十信進行罰款150萬元,並對十信理事主席蔡萬霖警告處分,並將17名失職人員予以免職、記過、調職等處分,十信被列入“黑名單”。

    到了蔡辰洲時代,為了支援國泰塑膠公司等虧損企業,他變本加厲地通過人頭貸款將十信資金套出給家族關係企業。按規定,信用合作社的貸款對象只限于入社的社員(包括公司企業),企業老闆可替員工集體辦理入社,然後利用他們的名義再向合作社貸款,集中使用。同時按規定,信用貸款最高額為300萬元,抵押貸款為900萬元,可蔡辰洲的人頭貸款到後來發展到每戶可貸到一、二千萬元。

    同時,國泰集團與其他大集團一樣,通過較高的利率吸收職工存款,並通過職工的親屬和社會關係吸收社會資金,國泰塑膠公司通過這種方式吸收的職工存款達40億元。

    1979年起,就不時發生十信員工向政府有關部門密告蔡辰洲挪用十信資金的事情。1980年,又有人向有關部門舉報揭發蔡辰洲將十信的資金向關係企業貸款,省合作金庫或台北市財政局也多次前往檢查。1981年,再次發現十信有嚴重違法經營現象,但沒有採取措施。1983年5月,又傳十信有嚴重違規經營問題。不過,蔡辰洲的本事很大,每次來檢查,他都事先知道,並及時借調資金補足,因此每次檢查都能過關。

    國泰信託公司是民間大型準金融機構,存款以長期性信託基金為主,經營情況尚好,在過去的多次檢查中,未發現不正常情況。這次發生擠兌是由於投資人對蔡家兄弟失去信心受牽連所致。

    十信的非法經營活動,為何能持續如此之久?原因就在於蔡氏家族建立了複雜的政商關係。

    在台灣經營企業特別是金融事業,都得有後臺、有關係,不然,很難介入。蔡家原本不是政治世家,也不是有錢人家,為了尋找政治保護傘,蔡家便一直編織政治網。

    在蔣介石統治時代,為了博取當權者的好感,蔡萬春于1974年重金聘請50名畫家,作畫100幅,為蔣介石祝壽——第二年蔣介石去世,蔡氏家族捐款3000萬元,興建“中正紀念堂”。蔡萬春在事業有成後,不僅是最有影響與聲望的企業家,也是有地泣的政界人物,除擔任台灣區肥皂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台北市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等職外,還以經濟實力為後盾進入政界;早在1946年2月,蔡萬春就當選台北市城中區合作社理事主席,直至1952年;1950年,他一度出任台北市城中區副區長,並當選為台北市議員,從而在政界為蔡家建立了關係。就是小弟蔡萬得,也曾任台北市議員。

    吸收軍警政界退休高官進入家族企業任職,是台灣許多大企業的通例,蔡家也不例外,也以此方式建立政商關係、前"國防部總政戰部"副主任蕭政之自中將退役後,被蔡萬春聘為國泰信託公司副總經理、國璽彩色印刷公司和理想工業公司董事長;前“情報局局長”葉翔之的兒子葉潛仁出任十信的副總經理與國泰塑膠公司執行長;陸軍中將苗中英是國泰産物保險公司的顧問;台灣省黨部第三組總幹事、“立法委員”張文獻任國際海運公司的總經理等,有這麼多的政界人物在蔡氏家族企業任職,蔡家發展書業也就無往而不利。

    僅依靠政商關係還不足以保護家族企業,蔡家兄弟還親自出馬進入政界,1972年,蔡萬春依靠財力支援其弟蔡萬才參選第一屆增額“立法委員”,並以無黨派身份當選進入政壇。1975年,蔡萬才再次當選增額“立法委員”,次年加入國民黨。

    蔡辰洲則通過蕭政之拉線拜軍界老大王升為乾爹,並由王升、蔣彥土兩位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介紹加入國民黨。在1983年增額“立法委員”選舉中,台北市國民黨黨部提名蔡辰洲參選,結果蔡辰洲憑藉財力與政界的關係以高票當選,進入政壇。

    1983年,蔡辰洲當選“立法委員”後,利用“民意代表”的身份與特權,接納權貴,並挾雄厚的政治資金,在“立法院”組成所謂的"十三兄弟會"的利益集團,影響財經政策,為家族企業經營開綠燈。

    “一十二兄弟會”的成員包括劉松藩、王金平、洪玉欽、謝生富、李宗仁、李友吉、林聯輝、蔡勝邦、吳梓及蕭瑞徵等政界名人,其中以現“立法院院長”劉松藩、副院長王金平與蔡辰洲為核心,他們沒有明確的正式組織系統,而是一種私人友誼形成的派系,並以蔡辰洲兄長蔡辰男經營的來來香格里拉大飯店17樓俱樂部為活動大本營。這個派系成為一個變相的利益團體,控制了“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在1984年5月“立法院”審議銀行法修正案時,“十三兄弟會”聯手,力主維持“行政院”所訂草案,准許信託公司動用短期信託資金(過去只允許中、長期資金),與其他大多數“立法委員”對抗,在台北政壇掀起軒然大波。

    蔡辰洲還通過“十三兄弟會”的蕭瑞徵籌組各縣市正、副議長聯誼會,積極擴張勢力。蕭瑞徵後來因錢財糾紛于1987年被人暗殺。蔡氏家族的請客送禮就更不在話下。蔡氏家族經常舉辦的酒席,常常是高官滿座。豪華的來來香格里拉飯店就是蔡家建立政商關係的據點。飯店實行俱樂部制,對達官貴人送有貴賓卡。

    蔡辰洲正是憑著在政界的地位與關係而政商不分,大肆掠奪錢財,才引發了十信大風暴,葬送了父親創下的江山,也毀了自己。受此影響,此後,蔡家不再介入政治,更不愛在外露富,專注家族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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