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理解“對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

    

    用和平的方式統一祖國是中國共産黨與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既定基本方針。自197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宣佈和平統一祖國的大政方針以來,和平統一一直是中國政府對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與政策。

    主張用和平方式統一,但同時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是實現兩岸和平統一,最終解決台灣問題的可靠保障與最後手段。如果承諾了不使用武力,台灣就可能從中國分裂出去,就可能被“別人拿走”,兩岸和平統一就變為不可能。

    用什麼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完全是中國的內政,每一個主權國家都有權採取自己認為必要的一切手段,包括軍事手段,來維護本國主權和領土的完整。

    中國政府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解決台灣問題,主要是針對外國勢力和分裂、台獨勢力的。眾所皆知,外國勢力一直不願意中國統一,阻撓中國統一,一直對台灣有野心,如果中國放棄武力,就無法保護中國主權與領土的完整。同時,島內分裂勢力在外國勢力的支援下不斷在發展、壯大,“台獨”勢力更加倡狂。因此要實現台灣與祖國的統一,僅堅持和平統一手段是不夠的,必須有武力手段作為後盾,才能制止島內分裂與“台獨”勢力,最終實現祖國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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