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問題是中美關係正常化的核心問題

    

    台灣問題始終是中美關係中最重要、最敏感的核心問題。1950年6月,美國總統杜魯門派遣美第七艦隊侵入台灣海峽,美第十三航空隊進駐台灣,赤裸裸地以武力阻撓中國政府和人民解放台灣。1954年12月,美國又與台灣當局簽訂了所謂《共同防禦條約》,將中國的台灣省置於美國的“保護”之下。

    中國政府和人民從一開始就對美國非法侵犯台灣的行徑進行了堅決有力的鬥爭,沉重打擊了美國圖謀將台灣從中國領土上分離出去的野心,捍衛了中國的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1971年10月,第二十六屆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並驅逐台灣當局的"代表"。

    1972年2月,美國總統尼克松訪華。2月28日,中美雙方發表了“上海公報”。美國政府在公報中聲明,美國認識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1978年12月,美國政府接受了中國政府提出的建交三原則,即:美國與台灣當局“斷交”、廢除《共同防禦條約》以及從台灣撤軍,兩國簽署併發表了《中美建交聯合公報》。美國政府在建交公報中聲明,“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範圍內,美國人民將同台灣人民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聯繫”;“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美兩國于1979年1月1日正式建立外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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