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外組黨的歷史考察

    雷震的《自由中國》和“中國民主黨”事件之後,台灣仍有少數人士通過各種形式向國民黨當局爭取參政權,但都是從事“單打獨鬥”,彼此間缺乏聯繫配合,基本上處於分散活動狀態,未能形成集體性的在野政治力量。黨外活動的低潮大約持續了10年左右。

    進入70年代,台灣出現了所謂“經濟起飛”,工農業、出口加工業及外貿均有大幅度發展,已由原來以農業經濟為主體的社會演變成為以加工出口經濟為主體的工商社會。在台灣社會經濟結構蛻變過程中,大量中小型企業隨之迅速發展;在經濟發展的同時,台灣的教育也相應有所發展,知識分子隊伍逐步擴大。在上述社會經濟背景下,一個新興的社會階層, 即中産階級迅速壯大, 作為主要代表中産階級利益、以知識分子和中小企業家為主體的新興黨外勢力,在台灣政治舞臺上崛起,並逐步由過去的地區性勢力發展為全島性的政治力量,所擁有的政治資源和政治影響也明顯增加。1977年的“中壢事件”與1979年的“高雄事件”,是台灣黨外勢力掀起的第二個爭取組黨的浪潮。

    (一) 從《大學》、《台灣政論》到中壢事件

    60年代末70年代,對台灣來説是急劇變化的時代。這一時期出現的中美關係解凍和“保釣運動”使上臺不久的蔣經國內外交困,不得不打出“政治革新”旗號以應付時局。同時,這個時期也是台灣經濟大發展時期,60年代出現的一批中産階級隊伍進一步壯大,成為台灣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他們不滿于 “納稅有份,參政無份”。 為了自己的經濟利益,要求獲得政治權力。這種形勢為黨外勢力的崛起提供了時機,《大學》雜誌的創刊則是這場運動的先聲。

    創刊于1968年1月的《大學》雜誌, 其成員大多是國民黨員中台灣新生代的“精英”。至1970年改組擴充後,網羅了當時台灣學術、政治、企業界的新生人才。《大學》雜誌開始出現的是關切現實政治的議論,後來又出現了從人權、經濟、司法、立法、監察等方面,對“國體”、“政體”、“法統”等問題的探討。其中對“法統”的挑戰尤其敏感。

    《大學》雜誌的活動在校園內産生了很大的影響。陳鼓應在《大學》雜誌發表《開放學生運動》一文,建議在校園開闢“民主廣場”,讓學生參與政治革新。隨即台灣的校園運動也開展起來,他們發表文章、召開座談會,主張政治改革、開放言論、和平統一救中國。由《大學》雜誌引發的這場革新浪潮使台灣當局驚恐萬狀。 1973年2月,台灣當局逮捕了陳鼓應等人,校園運動走向低谷。《大學》雜誌成員也出現了分裂:一部分人步入官場;一部分人則與在野勢力匯合。《大學》雜誌成員雖分化,校園運動走向低谷,但黨外運動並沒有因此消沉。

    國民黨舉行的 “地方選舉”, 其一黨專政的點綴和粉飾,其局限性相當大,且被國民黨操縱,但不管怎樣,對於黨外勢力來説,它畢竟是“參政”的唯一途徑。因此,台灣的黨外勢力常與“地方選舉”聯繫在一起。1969年康寧祥當選為台北首屆市“議員”(台北是“院轄市”)和黃信介當選為“立法委員”,是校園運動分裂後,部分勢力與黨勢力“結合”,參與政治的重要標誌。

    1975年8月, 張俊宏與康寧祥、黃信介共同創辦《台灣政論》月刊,黃信介任發行人,康寧祥任社長,張俊宏任總編輯,並聘姚嘉文擔任法律顧問。《台灣政論》每期都用大量篇幅抨擊時弊,要求民主,並從各種角非難國民黨的統治體制。後進一步探討當時避諱的一些敏感性問題,如解嚴、省籍、權力的不平等問題。該刊自稱要繼承《自由中國》與《大學》雜誌的傳統,“搭起民間輿論的發言臺,在批判官僚制度的行徑上,在閉鎖的環境中所造成的諸種不合理的事象,發揮掃除臟亂的功能。”該刊很快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反響,被公認為在野反對派的旗幟。 但該刊發行至第5其,即遭停刊處分。但黨外勢力並沒有退縮,到1977年這股勢力已發展成全島性的串聯, 在與國民黨腐敗現象挑戰中釀成了“中壢事件”。

    1977年11月, 台灣舉行縣市長、 省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等5項地方公職選舉。 出身於桃園縣的國民黨籍“議員”許信良要求參加競選桃園縣“縣長”。他是由國民黨組織部長李煥一手提拔起來的臺籍“精英”。但他先是參加了《大學》雜誌的社務委員會,後又于1976年寫了本《風雨之聲》的小冊子,揭露台灣經濟界的黑暗,引起了國民黨不滿。 他要參加桃園縣長的競選, 卻沒有得到國民黨的提名,省黨部主任委員王唯農還派同員勸告許不要參加競選。但許信良不聽指揮,旋被開除黨籍。面對壓力,許信良並不畏縮,且以黨外人士的身份繼續競選。在選舉過程中,國民黨為保證國民黨籍毆憲瑜順利當選桃園縣“縣長”,在中壢鎮第23投票所搞選舉舞弊。用紅色印油把鐘、邱兩姓選民的選票弄臟、使之成為廢票,但此事當場被鐘、邱二人揭露,遂引起一場騷亂。 人們一哄而起,燒燬8輛警車,60輛雙輪摩托車,砸碎投票所門窗,並把中壢派出所付之一炬。而投票結果,許信良當選為桃園縣“縣長”,消息一公佈後,群眾也為之歡呼。

    中壢事件表面上看是選舉舞弊而發生,實質上是國民黨統治所造成的積怨總爆發。同時,它也檢閱了黨外勢力的力量。 1977年的地方選舉中, 非國民黨籍候選人的獲票率達到總票數的30%以上,並奪得4個縣市長席位和21個省議員席位, 這在黨外參選史上具有突破性意義。 1977年地方選舉後,黨外勢力發展較快, 在實力增和平共處基礎上, 黨外又掀起了一個新試圖組織新黨的活動高潮。 這就是1979年8 月,黨外人士創辦《美麗島》雜誌,在該雜誌旗下聚集了一批有影響的黨外人士,他們試圖透過該雜誌社系統發展成一個“無名有實”的反對黨。

    (二)《美麗島》雜誌和高雄事件

    1977年的中壢事件是黨外勢力向國民黨集權政體發起的一次挑戰, 它對台灣國民黨當局和社會産生巨大的震撼。 自此後,台灣黨外勢力已由過去的地區性逐步發展為全島性的政治力量,它所擁有的政治資源不斷擴大,政治影響力也逐漸增加。 同時, 黨外勢力也開始採取聯合競選的方式從事競爭。 在1978年10月6日舉辦的“中央民意代表”選舉中,黨外人士首次組成全島性的“助選團”,為黨外候選人進行助選; 並向候選人提出包括要求“解除戒嚴令”、 “開放黨禁”、 “國會全面改選”、 “省市長民選”、 “司法獨立”、“軍隊中立”等內容的“十二項共同政見”,作為黨外候選人的共同競選綱領。11月24日,“全國黨外民意代表助選團”總部成立,黃信介擔任總聯絡人,施明德任總幹事及發言人,陳菊為秘書長,總部的任務是,為黨外人士提供統一的政見、競選標語、歌曲等。黨外反對勢力秣馬厲兵,準備著與國民黨進行下一輪的爭鬥。

    1978年12月25日,“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發表《國是聲明》,除重申“十二項共同政見”外,並提出厲行民主憲政,反對暴力等主張,並決定1979年1月29日起,作環島拜年活動,並沿途散佈《國是聲明》。1月22日,當黨外人士得知黨外核心人物之一余登發被捕後,又在其家鄉高雄高明橋頭鄉舉行了聲勢浩大的要求釋放余登發的集會遊行。這次遊行的人數雖不多,但這是繼“二二八”事件後,台灣首次針對國民黨的政治性示威遊行,是對30年來戒嚴體制提出的挑戰。4月27日,黨外人士吳哲朗和陳婉真主辦的《潮流》雜誌問世,這是30年來台灣第一家未向當局登記而自行出版的地下刊物。雖然國民黨不久即宣佈《潮流》為非法,但實際上未採取強硬的查封措施,以至使《潮流》發行到46期。除《潮流》外,黨外勢力還利用國民黨恢復登記雜誌出版的機會,不斷創辦刊物,出版書籍,以造成強大的輿論攻勢。在短短的幾個月中,經當局批准的新生刊物便有七、八種之多。而在這些眾多的雜誌中,代表黨外“激進派”的《美麗島》雜誌的創刊,影響最大。

    1979年8月16日《美麗島》雜誌創刊。該雜誌發刊詞指出,黨外推展新生代政治運動的目的是要徹底從國民黨製造的禁忌、 神化中解放出來,反省、 挖掘國家社會的種種問題,並要讓民主永遠成為我們的政治制度。該刊由黃信介為發行人,許信良為社長,黃天福、呂秀蓮為副社長,張俊宏為總編輯,施明德為總經理,由姚嘉文、林義雄、黃天福、呂秀蓮、王拓等負責實際工作,並由康寧祥、黃順興等91位黨外知名人士擔任社務委員,這使《美麗島》幾乎囊括了所有黨外精英。創刊後《美麗島》迅速在全臺建立分社、基金會和服務處。每在一處聲勢與影響迅速在全島擴大,發行量第二期就達10萬份,創黨外雜誌最高記錄,成為當時最有影響的黨外刊物。

    同年12月10日《美麗島》雜誌以紀念“世界人權日”為由,準備在當天高雄市組織大規模的遊行集會,強烈要求國民黨當局解除“戒嚴令”,開放黨禁、報禁。參加遊行和圍觀的群眾達2萬人左右。 台灣當局出動警察進行鎮壓,並以“涉嫌叛亂” 為名將一大批黨外人士逮捕, 並查封《美麗島》雜誌社和各地辦事處。 “高雄事件”中,先後有152人被捕,台灣當局還對他們進行“軍法審判”,其中,施明德被判處無期徒刑;黃信介被判14年;張俊宏、姚嘉文、林義雄、 陳菊、 呂秀蓮等被判12年; 王拓、 楊直矗、 周平德、魏廷朝等分別被判刑4~6年。 “高雄事件”雖使黨外勢力爭取組黨的活動再次受挫,“但它卻是台灣民主化運動的里程碑,推動了日後的民主運動,匯合成更大、更有力的洪流。”而那些受到迫害打擊的骨幹人士,不少成為後來民進黨的中堅分子。

    (二) 國民黨的新政黨政策和黨禁的開放

    台灣輿論界認為,以《美麗島》雜誌為中心形成的“美麗島政團”,實質上具有政黨的雛形,如果不是高雄事件發生,“美麗島政團”很可能逐步發展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政黨。高雄事件的爆發,使黨外的組黨又加快了步伐,並取得重大的突破。 同時, 國民黨的“一黨專制”統治也日益面臨挑戰, 為適應形勢的需要, 台灣當局也轉入政治“轉型期”,它的政黨政策也有較大的調整。

    高雄事件的發生雖使黨外勢力遭受重大損失,但黨外仍有一部分實力保存下來並在短期內得到恢復和發展,之後,黨外勢力通過聯合行動,抓輿論、建組織,繼續同國民黨展開有計劃、有目標的鬥爭。1980年底,在“中央民意代表”選舉中,一些高雄事件受刑人家屬和辯護律師投入競選並當選,從而使黨外人士在“中央民意機構”中的席位有明顯增加。 接著在次年舉行的地方選舉中,由於一批 “黨外新生代”直接參加選舉,使黨外人士在地方議會獲得的席位亦有所上升。隨著元氣的恢復和實力的增長,黨外人士在大量創辦刊物、爭奪輿論空間和加強議壇鬥爭的同時,再次展開組黨活動。 1982年9月,台灣黨外人士首次公開提出綱領性的十二條“組黨構想”,此後即為成立新黨積極進行準備。他們不公在輿論上要求國民黨解除戒嚴、開放黨禁、報禁、恢復人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之基本權利;而且在組織行動上,公開組織“黨外中央選舉後援會”,並依照政黨制度實行黨外候選人的提名推薦制。1983年以後,黨外人士相繼成立“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簡稱“編委會”)和“黨外公職人員公共政策研究會” (簡稱“公政會”) 等政治團體。這些團體的運作方式較高雄事件以前的“美麗島政團”有了明顯提高。1985年底,黨外勢力在地方選舉中再次獲得可觀的選票和席位,使黨外鬥爭進一步朝著爭取“合法”的方向發展。1986年春,黨外“公政會”決定在各地成立地方分會。雖然國民黨當局以“不合法”為由,揚言要“予以取締”,但卻未曾採取行動,於是各地“公政會”分會紛紛成立。 同年9月28日,部分黨外人士在台北強行宣佈了台灣第一個反對黨——民主進步黨,實現了台灣黨外人士多年來的宿願。

    黨外勢力80年代之所以能有如此發展,這與國民黨在政治“轉型期”採取的新政黨政治有關。

    如前所述,長期以來,台灣的政治體制是“一黨專制”的畸形體制。隨著台灣社會經濟結構的變化,中産階級力量的壯大,以及民眾主意識的逐步提高,這種政治體制已越來越不能和台灣經濟結構的變化與社會多元化發展趨勢相適應,國民黨當局也面臨著不斷增強的挑戰和壓力。因此,從70年代末起,國民黨上層也從觀念到行動上逐步調整政黨政策,以適應形勢的變化。

    1979年12月,高雄事件發生後不久,蔣經國在國民黨十一屆四中全會閉幕後發表談話,一方面強調當局對“高雄事件”要依法處理,另一方面又表示,國民黨將堅決“貫徹民主憲政”,“決不會恢復到軍政時期”。1980年台灣當局在判處“高雄事件”主要當事人黃信介等人徒刑之後,又以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名義,發表題為《中國國民黨永遠和民眾在一起》的《告台灣同胞書》。文中強調了國民黨將推行和“貫徹全民參與、政府負責的民主憲政”政治,並保證將把與各方“溝通”作為今後的“努力方向”。1981年後,國民黨又對“一黨專制” 政策進行了調整, 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1)強化國民黨“中央政策委員會”動員機制,正式建立國民黨同地方“溝通”對話的渠道;擴大“中央”和地方“民意機構”的非國民黨籍代表名額,以增加黨外勢力參政、 議政的機會。 (2)改善同民社黨、 青年黨兩個在野“友黨”的關係。如,蔣經國指派“中央政策委員會”副秘書長到海外,特請久留海外的青年黨創始人、中央黨部主席團主席李璜到臺定居,“共商國是”。李于1981年到臺定居後,隨即被聘為“總統府資政”。 (3)淡化國民黨中央權力結構的色彩,使軍人加入中常委的人數減少。如國民黨十一屆四中全會後的中常委,軍隊佔26%, 到1984年十二屆二中全會後降至 19.6%。 國民黨當局對1986年9月成立的民進黨,雖態度不一,有的明確表示要予以取締,但國民黨中常委于10月15日舉行會議,會議以舉手表決的方式一致通過了兩項“政治革新”:解除戒嚴令、開放黨禁。這樣,國民黨等於默認了黨外組黨的既成事實。

    民進黨的成立對國民黨的“黨禁”政策,如打開了一個決口,此後一批新黨接踵出現。 1987年7月15日,國民黨當局宣佈“解除戒嚴”,代之以所謂“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 1989年1月公佈實施 “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簡稱“人團法”),這在“法律程式”上正式解除了“黨禁”,使在台灣結社組黨合法化,國民黨“一黨執政,多黨競爭”的新政黨政策正式確立。此後,島內形成了一股組黨熱潮,政黨數目增加速度驚人。1989年,即有40個團體申請為政黨, 1990年新增19個,1991年又增加9個,1993年8月第74個政黨新黨成立, 1994年青年協和進步黨成立,其後相繼又成立了民主共産黨、先進黨、綠黨、建國黨等,到1998年底有80多個政黨。這些政黨中,除國民黨、民進黨、新黨、綠黨、建國黨等少數幾個政黨在台灣政壇有較大影響外,余者多為默默無聞的“泡沫政黨”。

    開放黨禁初期,對成立的各政黨、團體,國民黨要求必須遵守“人團法”的規定,即承認國民黨為主政台灣的執政黨, 是台灣“憲政體制”的領導力量。 同時,根據“國安法”的規定,新黨建立及其活動,必須遵守“憲法”,不得主張共産主義或分裂國土的三原則;新成立的政黨還必須向台灣當局的“內政部”登記核準,並接受其監督和處分;對違反“人團法”規定的政黨,將受主管和監察機關的警告,停止活動及至解散的處分。

    上述一系列變化表明,台灣的政治體制正在進行著國民黨去臺後的最大幅度的、具有某種程度的質的變化和調整。“解除戒嚴”、“開放黨禁”,標誌著台灣政治進入一個轉型時期,台灣的政治體制開始向一個新階段過渡,政治朝多元化方向發展。同時,也應該看到,在這股潮流下也有著一個潛流,一些主張“台獨”的海外勢力與島內主張“台獨”的在野勢力串聯推動,利用解嚴後台灣政治環境的變化,經過“朝野政黨間的互相激蕩”,大肆鼓吹“台獨”,使“台獨” 勢力在島內塵囂甚上,“民進黨” 則是這股勢力的急先鋒,這同樣構成了80年代至90年代台灣政治發展的一個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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