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陸漁工權益再度引起關注  

    昨天發生的"元勝"號大陸漁工船失火事件,使大陸漁工在台灣的境遇問題再次引起關注。

    今天上午"立法委員"鄭美蘭召開記者會,要求當局檢討改進大陸漁工安置問題,避免不幸事故再次重演。

    鄭美蘭表示,長期來當局對大陸漁工的管理存在問題。1998年台灣"農委會"頒布《台灣地區漁船船主接駁受雇大陸地區船員許可辦法》,規定遇氣象預報平均風力達七至八級、陣風九級以上或當地海況惡劣者,可申請暫時停靠碼頭。但過去多起因天災造成大陸漁工遇難的案例顯示,這個規定不切實際,很難有效維護漁工的生命安全。鄭美蘭呼籲當局,儘速修改辦法,只要陣風達七級以上時,就可允許大陸漁船停駁或讓大陸漁工上岸避風浪,減少不幸意外的發生。

    鄭美蘭對當局漠視人道、遲遲不讓大陸漁工上岸安置表示不滿。由於台灣當局的不合理政策,大陸漁工不能上岸,只能住在海上船屋。然而,越南、印尼漁工可以進港避風並可在岸上自由行走、購物,唯大陸漁工不行。鄭美蘭希望當局本著人道精神,儘速推動大陸漁工上岸安置計劃。

    據悉,目前,在台島近海的大陸漁工約有5000人,全部居住在老舊漁船改裝的海上船屋,生存條件極為惡劣。此次失火的"元勝號" 即由舊漁船改裝而成,總噸約六七十噸,卻居住著133個人,且連救生設備也沒有,失蹤的漁工就是抱著防碰墊跳海逃生,結果至今下落不明。據"元勝號"獲救漁工稱,在海上船屋,每天睡覺都沒有固定位置,廚房、機艙、甲板都成了臥室,一坪大的空間要擠上4個人,進艙是用爬的,睡覺從沒伸直過腳,很少吃到蔬果。

    據稱,大陸漁工的工資和保險也同樣受到不公正待遇。一般來説近海大陸漁工月薪約180美元,遠洋200美元,吃住自理。據稱,"元勝號"的船公司曾替每名漁工投保1萬美元,但一旦發生死亡等意外,船公司只會發給1000到3000美元的撫恤金。

    台灣有關當局漠視大陸漁工權益的不人道政策,已引起輿論的廣泛關注和譴責。

    "行政院長"遊錫堃上午稱,"農委會"已擇定屏東東港鹽埔漁港等五處地點,興建大陸船員岸上安置處所。但是,台灣媒體報道説,何時開放大陸漁工上岸安置,漁政單位表示暫不考慮。

    人民網 200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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