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三部門被指在抗旱中存在九項重大疏失  

    島內持續的旱象已引發民眾恐慌,而當局在水荒中的表現也招致不少非議。當局“監察院”昨日公佈的一份調查報告指出,當局“經濟部水利署”、台灣自來水公司、“科學園區管理局”三個單位在處理缺水事件,涉及延誤公文、監督不週、應變作為不足等九項重大疏失,“監察院”決定予以糾正並限時檢討改進。

    “監委”趙昌平指出,旱災屬於天然災害,但當局絕不能聽天由命,在“人力可為”的情況下,此次當局“行政”部門處理旱災的措施顯有疏失。

    趙昌平認為,島內當局對雨水偏少的週期性已清楚掌握,但今年二月初農業開始缺水問題及隨後的大規模性旱象,顯見當局在掌握旱象後宣佈農業休耕時間拖得太長,涉有違失。

    調查報告亦指,旱災發生前,相關機關與公營事業雖已掌握缺水警訊,但水利單位並未將警訊立即通報當局“經濟部長”,任由公文層層審核、緩慢會辦而延宕處理時效長達36小時,延誤處理時機。

    當局“水利署”對於辦理寶山地區第二水庫興建工程進度落後、延遲建立乾旱預警系統、未能督導執行水庫疏浚等,也有嚴重疏失。

    但“監察院”目前傾向於不對相關失職官員進行彈劾。

    另一方面,針對“監察院”的調查報告,當局“行政院長”遊錫堃表示尊重並會追究責任;但他也強調,此次“經濟部”等處理旱災全都“依照程式處理”,並無疏失。

    中新網2002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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