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國觀念”豐富“一國兩制”內涵

      “一國兩制”是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大政方針。在台灣當局拒不承認一個中國原則,兩岸關係持續處於僵局的情況下,如何進一步發展兩岸關係,推進“一國兩制”,是一個現實而緊迫的重大課題。

    一、關於“一國兩制”政策的戰略意圖問題

    “一國兩制”是隨著中美建交、國內確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全面實行改革開放而正式提出的,是中國共産黨三代領導集體在對中國未來發展和現代化建設道路進行慎重選擇的基礎上,對兩岸關係進行重新思考、反覆權衡而作出的戰略決策。

    其一,中美關係改善,表明中國已經認清國際格局的傳統定勢——國家利益高於意識形態,民族統一高於政治結盟關係。1979年中美建交,標誌著以意識形態劃線、政治結盟對決為特徵雅爾塔體系走向崩解,新的大國關係形成,這就為大陸方面和平解決台灣問題提供了較為有利的外部環境。中國是冷戰體系的重要終結者之一,有理由分享“冷戰後國際關係的紅利”。作為世界政治多極化、經濟全球化進程中的重要一員,創造和平穩定的內外環境、實現國家的完全統一,是中國在21世紀實現偉大復興的必要條件和必然選擇。而用“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式實現國家統一,順應潮流,符合中華民族的長遠利益。

    其二,中國的改革開放主要是向西方開放,向國際關係的一般規範開放。這就要求中國更加理性的處理兩岸關係,為維護世界和平做出應有貢獻。努力實現國家的和平統一,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現代化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到萬不得已,絕不能放棄這一政策。但和平統一必須通過海峽兩岸的協商和談判來實現,這就必須在對方有追求統一的原則下,主動調整併為和平統一付出一定代價,特別是改變“一方徹底吃掉一方”的傳統思路,確立以“必要的調整求得和平解決”的新思路。“一國兩制”正式突破傳統思路的産物,其實質是通過對中國國家組成形式的調整,化解兩岸政治矛盾,對統一後的兩岸關係做出務實的安排,使兩岸走向政治統一,民心融合。

    其三,目前看來,中華民族能否在21世紀儘快實現偉大復興,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能否以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民族是否團結、國家是否統一、有沒有內戰,中華民族能否在21世紀實現復興的重要前提和條件。當前,島內“台獨”活動猖獗,台灣當局為了抗拒兩岸的和平統一,增強分裂國家的資本,加緊進行各種準備,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而大陸方面為遏制“台獨”,也不得不進行了必要的、大量的投入,並在各方面作最壞的打算,兩岸對峙、分裂與反分裂的鬥爭,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雙方經濟建設的速度和和平生活的環境,從此意義上講,“台獨”破壞了兩岸中國人的現代化進程和社會文明發展進程。而兩岸一旦因“台獨”兵戎相見,必將給中華民族造成重大損失。“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政策的提出,也是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兩岸關係走向人們不願意看到的局面,反映了兩岸所有中國人的共同心願,符合海內外全體中國人的根本利益。

    二、關於打破兩岸政治僵局,進一步推動“一國兩制”具體化的問題

    目前,兩岸關係之所以僵局難破,“一國兩制”方針難以落實,最根本的癥結在於台灣當局不再把追求中國統一作為終極目標,更將一個中國原則與台灣民眾自身利益對立起來而予以否認,甚至不承認自己的中華民族定性,不承認自己是在五千年曆史文化意義上的中國人。然而,一個中國是歷史的、文化的、地緣的、血緣的,更是現實政治的,堅持一個中國是兩岸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鄧小平在闡述“一國兩制”時反覆強調,解決台灣問題,我們的要求只有一個,就是一個中國,不是兩個中國,“問題的核心是祖國的統一。”江澤民主席在“八項主張”中也開宗明義指出,“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決不容分割。”

    關於一個中國原則,有三點必須讓台灣當局明白,其一,是否回到一個中國原則上來,是決定兩岸關係發展前途的關鍵因素,大陸方面在這個問題上不會有任何的妥協和讓步。其二,回到一個中國原則,是化解兩岸僵局、避免危機乃至戰爭的唯一齣路。其三,關於“一個中國”的政治內涵,可以談,但前提是台灣當局必須表明有追求統一的終極目標。

    關於“一個中國”的內涵,大陸方面長期以來在外交上是“三句話”。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些表述完全是遵照國際法相關條文的,是為了在國際上避免出現“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但是,照顧到歷史與客觀現實,也為了擴大兩岸談判政治基礎,去年7月,錢其琛副總理用另外三句話對一個中國原則作了闡釋:“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於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2002年3月朱總理又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正式以政府文件形式加以闡述。這既表現了大陸方面維護一個中國原則的堅定性,又體現了很大的包容性和靈活性,表明瞭大陸方面改善兩岸關係的誠意。

    但在兩岸之間,關於“一個中國”的政治內涵一直未能達成共識。迫於內外壓力,去年底陳水扁曾提出用“統合論”來整合兩岸關係的主張,稱兩岸應“從經貿和文化著手”,進而共同尋求“政治統合的新構架。”陳水扁在《世紀首航——政黨輪替五百天的沉思》一書中又提出“兩岸統合三階段論”,即先是“經濟統合”,其次是“文化統合”,最後才是“政治統合”。表面上看這種説法展示了一定的誠意,在台灣也迷惑了相當一部分民眾,但它有兩個致命的缺陷:一是沒有明確表明要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統合”;二是沒有將統一作為兩岸“統合”的終極目標。這樣的“統合”大陸方面是不可能接受的。

    面對兩岸關於“一個中國”內涵的爭議,筆者認為,似可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以“中國觀念”來搭兩岸關係走向以統一為目標的整合構架,以此把“一國兩制”落到實處。事實上,自1979年祖國大陸確立“一國兩制”政策以來,以“中國觀念”為紐帶的兩岸關係整合一直髮揮著重要的作用。無論是在經濟貿易聯繫、人員往來、文化體育交流、科技合作,還是事務性商談和政治對話,雙方接觸的基礎是在一定層面上秉持著“中國觀念”,“中國觀念”已經成為兩岸尚未同意之下“維持往來的最大仲介”和“緩解衝突的最大憑藉”。

    “中國觀念”是指兩岸各階層民眾對中國的歷史、文化傳統、風俗習慣、語言行為和民族精神的普遍認同;對發展兩岸關係的良好願望和各種構想;也包括因政治分歧在處理兩岸關係中採取的一個中國,但在涵義上有不同的結實。這些共識與分歧,構成兩岸關係的“中國觀念”,成為兩岸在內戰仍在延續、敵對狀態仍未結束之下,能夠和平交往的基礎和前提。當前,兩岸的“中國觀念”在地理、歷史、文化、經濟等方面上比較容易溝通,並形成共識,但在政治涵義上存在著較大的分歧,並集中體現在兩岸在國家認同上的對立。在國民黨執政時期,國家認同的矛盾主要表現為法統之爭。民進黨上臺後,由於拒不承認一個中國原則,兩岸在國家認同上的矛盾就轉化為統“獨”之爭,從而改變了兩岸國家認同矛盾的性質。

    打開僵局,化解危機,需要用政治談判的方式來解決。政治層面的分歧,也可能運用其他層面的共識來漸次化解,這樣才能使政治談判有極大的迴旋餘地和廣闊的智慧空間。只要兩岸秉持“中國觀念”,以“中國觀念”整合兩岸分歧,不因在“中國觀念”上的政治分歧影響到對中國歷史的解讀和對兩岸文化同一性的認知,不為在“中國觀念”上的政治分歧限制兩岸經濟、文化各個領域的交往,甚至製造分裂中國。那麼,“中國觀念”將成為兩岸打破僵局,以“一國兩制”實現和平統一的重要驅動力。

    三、關於兩岸實現政治復談問題

    推進“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政策,前提是兩岸恢復政治談判。自1999年7月李登輝拋出“兩國論”後,兩岸關係降到了最底點,兩岸政治談判也因此中斷。民進黨上臺一年多來,在推行“事實台獨路線”的同時,為緩和內外壓力,故作姿態,提高了兩岸復談的喊話力度。但兩岸復談不是無原則的復談,這就牽扯到復談的前提要件問題。在這個問題上,大陸方面一直保持著高度開放的胸襟,反覆表明,只要台灣當局回到一個中國立場上來,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包括在一個中國前提下的一切敏感性問題。2001年10月,江主席在接見台灣“中國統一聯盟”訪問團時再次指出,只要台灣當局承認一個中國,馬上就可以恢復談判。

    關於如何推進兩岸復談,筆者在1992年8月第二界海峽兩岸學術研討會上曾發表題為《對中國統一前景的幾點思考》的論文,其中提出三點建言:

    1、兩岸儘早結束敵對狀態,相互作出有利於中國和平統一的承諾。

    2、從經濟方面開始建立兩岸共同協調機構,為未來中國統一尋求可行的模式。

    3、在治權互不重合下,在中國一個主權下,通過“一國兩制”和特殊的政治安排,實現國家形式的統一。

    近十年來,島內政局不斷變化,兩岸關係也出現了新的發展趨勢,依據這些新的狀況,再提出四點建言:

    1、當務之急是台灣當局先回到一個中國立場上來,先承認自己是中國人。

    2、在台灣當局承認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後,兩岸儘早恢復接觸和協商談判,儘快通過政治議題的磋商進入全面的政治談判,先就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協定。

    3、在認可對方一般法律體系之有效性的前提下,從經濟、政治、法律等方面建立兩岸共同協調機構,制訂兩岸通行的處理相關問題的規範和條文,確立相處的大框架,為未來的統一尋求模式。

    4、在香港和澳門回歸實現“一國兩制”的基礎上,依據台灣問題的特殊情況,在兩岸關係發展和談判解決統一問題的過程中,尊重“治轄權”互不統屬的客觀事實,各自進行相關法律的修訂,創造條件,實現有關未來統一國家形式的逐步調整。

    四、關於“一國兩制”的特殊處理方式問題

    近年來,“一國兩制”在島內外影響甚大。美國和香港的一些學者提出了“一國三制”、“一國四制”等模式。這些主張值得研究,對更好地推動“一國兩制”有借鑒意義。研究“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應重點解決好三個問題。

    第一、要充分照顧到台灣問題的特殊性,與香港奧門問題區別開來。“一國兩制”在解決台灣問題與解決香港和澳門問題上,其相同之處在於,都是通過協商談判以和平的方式解決中國的統一問題,並主張兩種不同社會制度長期共存,互不干涉,但是,用“一國兩制”處理台灣問題更有其特殊的一面。台灣問題的産生是中國內戰和外國干涉造成的,屬於中國的內部事務,因此解決要通過兩岸中國人雙方以平等的地位進行政治談判來協商解決,“你不吃掉我,我不吃掉你。”

    第二,要解決好“一國”的問題。“一國兩制”解決香港、澳門問題重在“兩制”,解決台灣問題則重在“一國”,特別是如何在兩岸政治談判中就“一國”問題逐步達成共識。兩岸關於“一國”的主要分歧,一是在國際上是“一個中國”還是“兩個國家”的問題,二是在兩岸間如何互相定位以體現“平等協商地位”的問題。台灣方面要的是在“兩岸是互不隸屬的兩個華人國家”前提下,以所謂的“民主”、“對等”的發表告訴古呼籲“未來一個中國”問題進行討論;大陸方面要的是“一國”之下談判解決統一問題。在雙方目前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也就是説主權是沒有談判餘地的,台灣當局必須回到一個中國立場上來。兩岸只有找到了“一國”這個交集,才可能進一步規劃政治談判,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第三,要解決好“一國”下台灣作為“一制”的特殊性問題。一是兩岸“兩制”的關係問題。在這一點上,大陸方面的立場是“兩制並存,高度自治”。即大陸作為社會主義的主題,台灣作為實行資本主義的特別行政區,誰也不吃掉誰,共同發展。同時,台灣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二是進一步落實“一制”的特殊性問題。錢其琛副總理去年7月的“七條”講話,即代表了大陸方面在落實“一制”特殊性問題上的誠意。這七條承諾表明,只要台灣方面承認兩岸是“一國”,大陸方面在“兩制”上是非常開放的,將給予台灣高度的自治權,這種自治權範圍之廣,權利之大,條件之寬鬆,是任何一個國家中的地區所從未享有過的。

    綜上所述,“一國兩制”的好處可用以下40個字概括,即“一個中國,談判協商,兩制並存,永久和平,經濟一體,政治差別,社會融合,文化交流,國際尊嚴,軍事互信。”(辛旗)

    華夏經緯網200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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