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兩岸經貿關係回顧

王建民

    2001年,兩岸貿易受國際經濟大環境的影響出現負增長,但臺商對大陸投資持續增加,區域佈局有新的調整,經貿往來與合作範圍擴大。臺當局在多種因素考慮下,對大陸經貿政策進行了較大調整。2002年,兩岸入世後,經貿往來會持續發展,經貿合作領域與方式將出現新的格局。

    第一部分:2001年兩岸經貿往來與合作的主要特點

    一、兩岸貿易增長出現下滑,但台灣對大陸市場依存度有所上升

    2001年,受國際經濟大環境不佳及台灣對外貿易大幅衰退的影響下,兩岸貿易增長出現低增長或負增長,且下半年衰退較上半年嚴重,但衰退幅度較台灣整體外貿衰退幅度小,使得台灣對大陸外貿的依存度有較大上升。

    依大陸統計,2001年1-10月,兩岸貿易總額為2615億美元,較上年同期增長46%。其中,對臺出口406億美元,下降26%;從臺進口2209億美元,增長61%。依台灣統計,2001年1-9月,台灣對大陸出口1377億美元,衰退107%,自大陸進口426億美元,衰退78%,對大陸貿易順差達131億美元。其中第三季度對大陸出口585億美元,對大陸依存度達209%,首次超過20%;台灣自大陸進口比重為53%,首次超過5%,均創歷史最高。

    在貿易産品結構方面,台灣對大陸出口前五大産品分別為電機設備、機械用具、塑膠、鋼鐵、人造纖維絲與工業用絲織物,其中電機設備佔出口總額的50%;自大陸進口居前五位的産品分別為電機設備、機械用具、礦物燃料及礦油及其蒸餾品、鋼鐵及玩具運動用品等。其中前三類進出口産品相同,但集中程度不一,台灣對大陸出口高度集中少數産品,上述五類産品約佔80%左右;自大陸進口較分散,上述五類産品約佔60%左右。另外,大陸輕工産品即玩具運動用品首次進入台灣從大陸進口的前五位。

    二、臺商對大陸投資産業、區域結構均發生重要變化

    2001年,臺商對大陸投資仍保持較高增長,投資區域與産業結構有所調整。依大陸統計,1-10月,新批准台資項目3312個,較上年同期增長3697%;合同台資5322億美元,較上年同期增長714%;臺商實際投資額為2398億美元,較上年同期增長3737%。依台灣統計,1-10月,台灣“經濟部”核準對大陸投資金額233億美元,較上年同期156%。

    臺商投資地區有所變化。一是長江三角洲投資量大大超過珠江三角洲。前10月,臺商對江蘇省投資佔5181%,廣東省為282%。二是對福建投資比例有所回升。1-10月,福建新批臺商投資項目404個,合同利用台資87億美元,實際到資43億美元,分別增長235%、711%與151%。其中,1-10月,臺商對廈門投資項目與合同台資金額分別為227個與104億美元,首次超過香港,升居廈門市境外投資第一位。三是臺商對山東省顯著投資增加。1-9月,全省新批准臺商投資項目231個,實際投資額35億美元,佔全省累計實際利用台資總額的103%(經濟日報,2001年12月9日)。四是京津地區投資大型化。其中台灣鴻海集團以在深圳投資的富士康集團名義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在12月初簽署協議,計劃投資10億美元,興建佔地80萬平方米的富士康科技工業園。五是對西部地區投資考察活動顯著增加,一些大企業也開始進行重點佈局,如台塑集團下屬的南亞公司在重慶投資1億美元,設立南亞塑膠(重慶)公司,臺元紡織與新疆石河子經濟技術開發區簽署6億美元的投資意向。

    在投資行業方面,仍以電子電器業為主,前10月佔451%;其次為基本金屬製造業與化學製品製造業。其中,台灣高技術産業的核心半導體産業掀起投資大陸的高潮,除台灣兩大半導體産業龍頭之一的聯電集團在上海設立研發中心及臺積電開始在大陸佈局外,其他不少知名半導體企業紛紛在大陸投資設廠或合作。

    大陸逐漸成為台灣最重要的海外生産基地。隨著臺商對大陸投資的增加,大陸逐漸成為台灣在海外的生産基地。根據台灣“經濟部”IT IS機構估計,2001年,台灣島內電子零組件産值估計為6847億元新台幣,臺商在大陸的生産值約為6000億元新台幣,已接近島內産值。(工商時報,2001年11月28日)。其中在2001年,台灣lcd監視器外移大陸的迅速最快,在大陸生産比重由2000年的1%上升到29%;桌上電腦大陸生産比重由45%上升為47%;主機板機由9%上升為16%;光碟機生産比重由78%上升為91%(2001年11月29日,新生報)。個別企業觀察也是如此。影音半導體設計業的普誠科技公司的産品市場佔有率,大陸佔32%,香港佔30%,合計佔50%以上,日韓佔22%,島內佔11%(中央,2001年12月4日)。

    三、兩岸經貿合作與往來領域擴大

    2001年,兩岸經貿合作領域與範圍擴大,合作力度加深。

    (一)金融保險業的往來與合作取得較大進展

    2001年,兩岸金融保險業不僅交流訪問增多,研討會頻繁,同時在實際業務合作方面也取得進展。

    首先是兩岸保險業合作起步。2000年底,台灣當局開放台灣保險業與證券業赴大陸設立辦事處。2001年初,大陸方面正式批准台灣國泰人壽、新光人壽與富邦産險在大陸設立辦事處。兩岸在保險業管理人才方面的合作擴大,大陸早已從台灣引起管理人才加盟,目前加大引進。同時,台灣保險業人才也積極尋求到大陸發展。2001年10月,來自台灣130多位保險業精英到北京中央財經大學保險係,學習大陸相關法規,並參加“中國保險經紀資格證書”考試。許多台灣保險業的高級主管,分期分批到清華大學台灣研究所,接受有關大陸保險市場制度與法規的培訓。

    其次台灣銀行業爭取大陸臺商融資市場。台灣當局于6月26日宣佈開放台灣金融機構赴大陸設立辦事處,在符合規定的9家銀行中有8家銀行向臺“財政部”提出申請,于9月28日批准。赴大陸設立辦事處的8家銀行名單及設立據點分別是:世華銀行(上海),“中國商業銀行”(蘇州),土地銀行(上海),第一銀行(上海),合作金庫銀行(北京),華南銀行(深圳)、彰化銀行(昆山),“中國信託商業分行”(北京)。大陸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台灣銀行申請設立辦事處展開審查工作。

    再次台灣投資信託業積極進入大陸。台灣投資信託機構突破台灣當局的政策限制,通過海外分支機構進入大陸市場,展開闔作,如怡富投資信託與大陸華安投信共同合作投資成立華安創新基金,建弘投信與大陸中國投信合作創立南方穩健成長基金,景順投信與大陸企業合作成立華夏成長基金。

    (二)兩岸航運業合作取得新進展

    為爭取大陸貨物運輸商機,台灣航運界早已積極鋪路,紛紛通過在大陸設立的辦事外與大陸當地企業合作,或設立貨物堆場,或參與機場投資等。擁有海運與空運的長榮集團在北京租下李嘉成興建的東方廣場辦公樓,作為立足大陸的灘頭堡,在上海、天津、南京、青島等14個主要港口設立了辦事處,並在天津、青島與寧波有多家貨動堆場的興建。陽明海運公司通過香港的子公司陽凱航運公司在沿海13個港口城市設有辦事處,與大陸中國遠洋貨運輸集團有密切的合作。萬海航運公司也通過新加坡仲介公司在大陸12個城市設立辦事處,並獲得經營華北、華中、香港到新加坡、馬來西亞、台灣的亞洲定期航線。

    2001年,兩岸航運界的合作熱再起。8月16日,台灣航勤、中華航空、長榮航空與遠東航空組成的台灣航勤(澳門)有限公司與廈門國際航空港集團有限公司合作,共同投資22億元人民幣,成立廈門國際航空港空運貨站有限公司,其中臺勤(澳門)公司投資11億元,持股49%。該工程隨機動工,成為兩岸航空業第一個重要合作案。9月5日,延宕一年多的華航公司入股中國貨運航空公司的合作協議案終於簽署,華航將持股25%,成為兩岸航空業又一個重要合作案件。

    (三)兩岸煙酒市場爭奪與合作

    看好兩岸入世的商機,台灣企業積極爭取大陸名酒在大陸的銷售代理。目前台灣中酒公司計劃獨家引進大陸十大名酒中的山西汾酒、四川五糧液、四川蘆洲老窖、貴州茅臺、劍南春、陳西西鳳、全興大曲、洋河等八大名酒計359種酒,另外還計劃引進藥酒、螞蟻酒與蝎子酒等。

    在大陸白酒積極爭取台灣市場的同時,台灣也利用入世之機開創大陸的煙酒市場。2001年8月8日,金門酒廠實業公司對原高糧酒的酒精度與包裝進行改進,並與天鶴機械工程公司簽約,由在大陸有多處經營經驗的天鶴公司作為港澳和大陸地區為期2年(2001年8月到2003年7月31日)的高糧酒的總經銷權,並很快取得上海20萬瓶、福建50萬瓶、廈門市天貿公司200萬瓶的年銷售合約。

    (四)台灣官營企業與大陸展開能源等合作

    台灣“中國石油公司”與大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合作取得重要進展。2001年4月,雙方在新加坡協商石油合約細節,6月在美國完成合約最後的定案,11月9日,台灣“中油公司”召開董事會通過兩岸合作探勘“台南盆地及潮汕凹陷區”油氣第二階段計劃,雙方將以第三地區合資公司名義投資(臺方持股50%),及與大慶油田合資石油鑽探、及與中國聯合石油公司簽署柴油銷售的合作意向書。

    台灣“中油公司”主管表示,大陸石油煉製能力不足,每年進口100萬桷,主要供應南部地區,有意爭取與大陸合作,為大陸代煉原油,再出口大陸。同時,“中油公司”柴油過剩,希望開拓大陸柴油市場。9月初,台灣“中油公司”訪問大陸,與大陸中石化集團旗下的國際事業公司、化工事業部、金陵石化與揚子石化等進行商談,初步達成聯合採購大陸混合二甲苯、對二甲苯供銷及廈門翔鷺石化公司向“中油”購買對二甲苯的意向。

    另外,公營的臺電公司為分散能源來源地,積極向大陸採購,但仍受制採購量不超過總需求量2200萬噸的20%,到2001年7月已向大陸採購120萬噸燃煤。

    (五)臺商積極爭取大陸重大工程領域的合作

    看好大陸龐大的建設所帶來的工程項目,臺商積極展開闔作行動。2001年以外資企業的身份直接承包大陸長江南京三江口盾構法隨道工程,工程金額3億元新台幣,這是“西氣東輸”的重點工程項目。中 也是大陸第一家承攬大陸官方公共工程的外資工程公司,與豐順營造公司共同承包參與大陸中國石油天然氣公司 的採購、建造以及部分設計,並與外商合作參與大陸有關工程項目(工商,2001年11月25日)。台灣高鐵公司高興昌也看好“西氣東輸”石油氣管道市場的前景,計劃赴大陸投資鋼管廠。

    (六)兩岸醫療領域的合作出現新熱點。目前,在大陸允許外商可投合資投資與經工業品醫療機構下,台灣醫療機構看大陸巨大的潛在醫療市場,開始紛紛展開在大陸醫療機構的投資合作。台灣臺一國際通過新加坡轉投資2000萬美元,與上海華山醫院合資設立浦東華山醫院,已獲大陸批准,成為台灣第一家在大陸設立的臺商合資醫院。台塑長庚、秀傳與佳醫集團紛紛投資大陸醫療機構。長庚醫院已在北京、廈門、福州等地投資。福州臺商協會會長許俊達投資500萬元人民幣,在2001年7月獲准在福州設立小型綜合醫院。寧波余姚遠東工業城董事長、前寧波臺商協會會長蔡裕成,也在規劃在大陸設立醫院。東莞臺商也在積極規劃設立臺商醫院。

    四、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地區直航開通

    2001年元月1日起,台灣當局開放金門、馬祖與大陸福建沿海地區直接通航、通商,後又開放澎湖群島與福建沿海的直接通航。但由於台灣當局開放的政治意圖大於經濟目的及未開放兩岸之間的轉机業務,效果遠不如預期。據統計,到2001年9月30日,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地區雙向直航126個航次,共運送旅客17438人次,其中福建方面承運13個航次,運送旅客993人次;金門、馬祖方面承運113個航次,運送旅客16455人次。到9月底,進出料羅港與福澳港的船舶420艘,其中第三季度進出港152艘;進出港旅客人數18253人次。

    在貨物運輸方面,進展更小。金門、馬祖一直無貨物運輸出口到福建沿海,只有福建的沙石等建材直航金門與馬祖。其中第三季度從福建的貨物裝卸量為12938噸,較第二季度增長14%。

    第二部分:臺當局大陸經貿政策的調整

    2001年,台灣當局對大陸經貿政策進行了重要調整,提出經貿往來的“全球佈局”的宏觀戰略構想,及建立以“有效管理”為核心的兩岸經貿往來新機制。

    民進黨上臺後,就未來兩岸經貿關係發展進行廣泛研究,並逐漸形成新構想。即在“台灣優先,全球佈局,互惠雙贏,風險管理”的四大原則下,放棄李登輝時代以“戒急用忍”為核心的保守、消極的大陸經貿政策,建立以“有效管理”為核心的主動、積極的大陸經貿政策。就是在建立“兩岸安全網”與新的資金控管機制基礎上,將兩岸經貿逐步納入所謂的“全球佈局”之中,避免台灣經濟對大陸的過度依賴,增強台灣經濟的自主性,以維護台灣的“經濟安全”。

    一、“經發會”達成開放兩岸經貿往來的多項共識

    在8月召開的“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在兩岸經貿往來方面,正式確立了推動兩岸經貿發展的基本原則,即“台灣優先,全球佈局,互惠雙贏,風險管理”,並達成多項共識。這些共識,雖然名義上是産、官、學各界達成的共識,但主要還是官方主導、並已研究推動的內容。

    積極開放兩岸經貿及投資,即所謂的鬆綁“戒急用忍”政策

    在對大陸投資方面,在“全球佈局,策略性開放”的原則下,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取代“戒急用忍”政策。具體內容有:(1)由産、官、學界組成專案小組,定期檢討放寬大陸投資産業及産品項目;(2)放寬大陸投資資金限制,並建立風險管理機制;(3)有條件開放企業赴大陸直接投資;(4)推動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定及兩岸租稅協定。

    (二)建立兩岸資金流動的靈活機制

    包括加強發展銀行國際金融分行(OBU)成為海外及大陸臺商資金調度中心;進一步開放OBU與大陸地區金融機構直接通匯;評估外匯指定銀行與大陸地區金融機構直接通匯問題;引導企業將大陸投資利潤匯回台灣,對臺商自大陸撤資提供協助;評估建立境外資本市場。

    (三)循序開放大陸企業對臺投資

    內容包括開放大陸資金赴臺投資土地及不動産;配合加入WTO,開放大陸資金進島從事事業投資(專業服務業);逐步開放大陸資金到臺從事證券投資。

    (四)調整加入WTO後的兩岸“三通”政策

    主要內容包括:一是配合加入WTO進程,開放兩岸直接貿易及兩岸通郵、通訊等業務,適度開放大陸物品進口;二是規劃設立“兩岸經貿安全預警制度”;擴大“境外航運中心”功能及範圍,開放大陸貨品通關入境;准許民間航運企業與大陸洽談航運業務合作事宜;評估建立“經貿特區”。

    (五)積極推動大陸人士赴臺觀光

    就大陸民眾赴臺觀光旅遊事宜進行研究、規劃。

    調整“戒急用忍”政策

    調整“戒急用忍”政策,是民進黨上臺後就開始推動的工作。既于選舉戰略的考慮,台灣當局數度延遲開放時間,最後選擇在台灣“立法院”選舉前夕宣佈。11月7日,臺當局公佈“落實大陸投資‘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執行計劃”,對臺商赴大陸投資政策作了較大調整,正式在口號上放棄實施五年之久的“戒急用忍”政策。此次政策調整是在適度放寬臺商赴大陸投資及兩岸經貿往來限制的同時,重點建立新的臺商投資“調節機制”與“審查機制”,加大對臺商投資資金的控管。

    (一)放寬臺商赴大陸投資限制,是這次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一是將現行臺商對大陸間接投資改為直接投資。即將原臺商赴大陸投資須經在第三地成立子公司再到大陸投資的規定,修改為可直接赴大陸投資。二是簡化大陸投資審查分類標準。即將臺商赴大陸投資由現行的“准許類”(5264項)、“專案審查類”(1722項)與“禁止類”(195項)改為“禁止類”與“一般類”。禁止類是指依所謂國際公約、“國防”或安全需要、重大基礎建設及産業發展(如核心技術或關鍵零組件)等考量所禁止投資的項目,但未來不再規定有“專案審查類”項目,而以“負面表列”明定禁止投資大陸的項目。三是個案累計投資金額在20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案,需“專案審查”;累計個案投資金額在2000萬美元以下者(含2000萬美元),適用“簡易審查機制”。四是放寬投資額標準。取消現行5000萬美元以上的大陸投資個案限制;對上市上櫃公司赴大陸投資累計投資金額及自海外資本市場募集資金轉投資大陸金額佔資産總額比重的上限適度放寬(均由現行的20%放寬至40%);個人及中小企業赴大陸投資累計金額上限由6000萬元新台幣放寬為8000萬元新台幣。

    11月20日,台灣“經濟部”公告修正後的“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投資合作審查原則”,正式簡化大陸投資項目為“一般”與“禁止”兩類,投資項目改為“負面表列”方式,即明訂禁止赴大陸項目,凡不屬於禁止類的産品或經營項目,均歸屬為一般類。11月30日,臺“經濟部”公告122項資訊硬體、通信和消費性電子電子産品准許赴大陸投資。

    但臺當局並沒有開放各界關注的8英寸晶片赴大陸投資。同時,對台灣農業領域赴大陸投資限制更嚴,在12月21日的專案會議上,將農業領域對大陸投資禁止項目從原來的13項擴大為436項,原75項“准許類”也改為“禁止類”,顯示台灣當局為保護島內農業加大了對農業投資的限制。

    (二)建立大陸投資“動態調節機制”與“專案審查機制”。所謂臺商赴大陸投資的“動態調節機制”,即由“經濟部”每年定期或視需要召集“跨部會首長會議”,根據超額儲蓄率、大陸投資佔GDP(及佔整體對外投資及島內投資)的比例、廠商資金回流情況、外匯儲備變動、就業、兩岸關係等因素,調整審查門檻及個別企業累計投資金額的比例上限,或採取總體調控措施,降低臺商投資大陸的風險。同時成立由産官學等組成的“專案審查小組”,定期檢討大陸投資産業及産品項目。11月30日,臺“經濟部”召開第三次大陸投資産品項目檢討産官學專案小組會議,將潛望鏡及武器用望遠鏡等9項産品列為禁止類,將包括檢測及醫療儀器産品、金屬機械類及紡織類等1004項産品列為准予赴大陸投資項目。

    (三)建立“大陸資金回流機制”。臺當局于11月8日正式啟動“企業大陸資金匯回迴圈運用”機制,即自該日起放寬經批准的赴海外或大陸投資的廠商,得以“關係企業往來”名義向海外子公司借入資金,並得于日後迴圈匯出結匯金額,不受每年自由結匯額度5000萬美元限制,以便利廠商資金調度。

    這次大陸經貿政策調整的積極影響有限。取消臺商赴大陸投資個案上限、放寬投資金額標準等,但同時加強了管制,專案審查彈性增大,不僅可能不會促進臺商向大陸投資,反而還可能阻礙未來臺商到大陸投資。臺當局的政策開放時機政治考慮大於經濟考慮,兩岸經貿往來逐步形成一套運作模式,這次有限的開放對臺商與兩岸經貿往來不會有太大助益。

    開放兩岸金融業務往來

    6月26日,台灣當局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正式開放台灣銀行赴大陸設立辦事處,但條件限制嚴格,申請銀行必須符合:前三年未有重大違規事件;申請前1年資産與凈值在台灣銀行排名前10位;最近半年自有資與風險性資産比率達8%;具有國際金融業務專業經驗;已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構。于上,符合規定的只有9家銀行,其中8家銀行向台灣“財政部”提出申請,並於9月28日獲得批准。

     11月16日,台灣當局又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修正案,即日起開放台灣地區銀行海外分支機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與大陸地區金融機構及其海外分支機構、大陸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等進行直接金融業務往來。開放業務範圍包括收受存款、辦理匯兌、簽發信用證及代理支付款項等,以便利臺商資金調度。臺商資金在OBU匯進匯出不涉及課稅及查稅問題,目的是為建立“大陸資金回流機制”創造條件。

    調整兩岸通航政策

    2001年,在兩岸通航政策方面,台灣當局積極推動所謂的“小三通”,同時為解決台灣經濟發展面臨的困境,適當擴大開放“境外航運中心”功能。

    (一)開放金門、馬祖與福建沿海的通航與通商即所謂的“小三通”

     2000年底台灣當局公佈“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12月27日,台灣“陸委會”正式公佈“小三通推動方案及實施計劃”及“財政部”公佈“金門馬祖與大陸福建地區金融業往來作業規定”,2001年1月1日起,正式啟動金門馬祖與福建沿海的通航與通商。年中,台灣當局又將澎湖列入“小三通”範圍。但各界關注的台灣民眾經金門馬祖與澎湖地區轉机赴大陸政策未能開放。

    (二)擴大“境外航運中心”功能

    為緩和直接“三通”的壓力,台灣當局採取擴大“境外航運中心”的辦法來應對。8月正式開放“海空聯運”。

    自1997年兩岸實現“試點直航”(台灣稱為“境外航運中心”通航)後,兩岸海上轉口航運穩步增長。據台灣媒體報道,2001提上半年,兩岸“試點直航”完成轉机集裝箱運輸895航次,運輸集裝箱24萬個標準箱,較上年同期增長16%。但台灣對“試點直航”規定的“不通關,不入境”的做法不利航商與企業經營效益,籍于現實需要,台灣當局于8月7日核準“境外航運中心”可辦理“海空聯運”業務,即經高雄“境外航運中心”轉口到歐美等地的大陸貨物,在進入“境外航運中心”後,再由保稅車運到中正機場或高雄小港機場後,再空運到世界各地。這一政策開放後,台灣航運界反應積極,次日高雄海關就受理陽明海運公司的“海空聯運”的申報轉運單,並獲批准,該公司的“光明高雄輪”由大陸廈門港海運一批服裝等貨物到高雄港,再由保稅車運到中正機場,8月9日再由華航公司轉運中美國。接著8月14日,立榮海運兩岸權宜輪“立峰貨輪”也由廈門港口一批高級成衣抵達高雄港後,再由保稅車經高速公路運到中正機場,當晚由長榮貨動班機運往歐洲,完成大陸貨經台灣的轉口出口運輸。目前,已有多家公司經營“海空聯運”的轉口貨物運輸。據長榮公司評估,實現“海空聯運”後,大陸的轉口貨物可以38至46小時內從大陸廈門、福州港運到世界各地,第一年可賺進10億元新台幣以上的營業額,3年內可超過40億元的業績。

    10月底,台灣“行政院”通過“擴大境外航運中心功能規劃方案”,決定第一階段先將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保稅工廠、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納入“境外航運中心”,准許大陸貨物以保稅型態“通關入境”,在經過深層次加工、重整及倉儲作業後,再轉運出口。其中加工層次從原計劃的簡易加工擴大到深層次加工,不再受現行35%附加價值比率的限制。但“境外航運中心”仍限于高雄港。同時,臺“交通部”通過“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部分修正條文,將原規定的大陸貨物“不通關不入境”改為大陸貨品在特定區域“完成加工之後,需全數出口”,大陸海運貨物可通過“海海聯運”、“海空聯運”或“空海聯運”進行轉運出口。其重要目的就是要提高高雄港的運輸量,增加産品的附加價值,以便將台灣建成“亞太運籌中心”。臺當局大陸産品可進入島內特定區進行加工或重整合再出口,意義不大,臺商已逐漸將生産基地轉移大陸,寧願到成本更低的大陸生産,也不會將大陸産品運到台灣再加工。

    四、有限度開放海外大陸民眾與僑民赴臺旅遊

    經過長期研究、並數度推遲關於開放大陸民眾赴臺旅遊觀光事宜,台灣當局既于選舉的考慮,于11月23日象徵性的宣佈,2002年元月1日起有條件開放海外大陸民眾赴臺觀光。按其規劃,對大陸民眾赴臺觀光采總量管理及配額 管理辦法,第一分階段先開放第三類人士即赴國外留學或旅居海外取得當地永居貿權的大陸地區人民;未來再步開放第一類即經香港、澳門來臺觀光的大陸民眾,最後才是第二類即赴國外旅遊或商務考察來觀光的大陸民眾。旅遊方式採取團進團出原則。第一類對象為每團15人以上,40人以下,實際人數不足10者禁止入境;第二、第三類對象,每團10人以上,實際人數不足5人者禁止入境。在島內旅遊停留時間為10天,證照有效期限第一類為一個月,第二、第三類為2個月。初期每日開放1000人,並對旅行社資格有較嚴格限制。可見,臺當局大陸民眾赴臺旅遊觀光,政治考慮大於經濟考慮,形式大於實際,完全是一種選舉政治下的權宜策略,對台灣旅遊業與經濟效益帶動效果有限。

    總體講,2001年是台灣當局大陸經貿政策調整較大的一年,但政治考慮先於經濟考慮,開放形式大於實際意義;選舉策略運用大於解決經濟問題。政策開放的主要原因:一是“戒急用忍”政策負面效應擴散,成為社會各界共同反對的目標,緩解各方面的壓力;二是台灣經濟形勢持續惡化,以求遏制或改善經濟惡化程度;三是為“立法委員”選舉製造利多氣氛,爭取工商界的選票。

    四是重新調整與定位兩岸經貿關係,將兩岸經貿納入所謂的“全球佈局”之中,並建立以資金與風險管理為核心的新機制,減輕台灣經濟對大陸的依賴程度。

    第三部分:2002年兩岸經貿展望

    2002年,兩岸正式入世後,將為兩岸經貿往來與發展創造條件,臺商對大陸投資與兩岸之間的經貿合作將獲得更大的發展,但兩岸貿易受國際經濟仍就不景氣的影響可能繼續低增長。

    一、兩岸經貿所處環境發生大重大變化

    2002年,兩岸經貿發展所處的國際大環境與兩岸本身的政策環境、市場環境等均發生重要變化,對兩岸經貿往來與合作提供了更多的機會,也面臨諸多挑戰。主要機遇在於:兩岸入世後兩岸市場開放與關稅降低所創造的商品貿易商機與投資機會;北京申奧成功後所逐漸展現的龐大商機;大陸西部開發進入實摶性階段,所創造的投資與合作機會;兩岸入世後在國際市場上獲得的市場開放與市場準入機會。其主要挑戰在於:西方發達跨國公司參與競爭,對兩岸企業的壓力;入世後兩岸弱勢産業壓力增大;台灣當局政策限制對兩岸經貿合作的阻礙。但總體上,兩岸經貿合作的機會大於挑戰,合作多於競爭。

    二、兩岸貿易將出現恢復性增長,台灣對大陸市場依存度會持續上升

    2002年,兩岸貿易的發展仍主要取決於國際經濟大環境。預計在國際經濟逐漸恢復的背景下,加上兩岸入世後市場開放所創造的商機,以及臺商持續對大陸的投資帶動,兩岸貿易將出現恢復性增長,且表現仍優於台灣與其他地區的貿易,台灣對大陸市場的依存度會繼續上升。同時,兩岸貿易産品結構可能因入世市場開放而出現重要變化。

    三、臺商投資熱潮仍會持續,投資領域與區域結構進一步調整,新的産業分工格局將逐漸形成

    2002年,預計臺商對大陸投資仍會持續保持較高增長。投資的熱點領域將主要在:一是資訊電子産業仍是主體,其中台灣半導體産業及相關産業加快向大陸的轉移;二是農業領域。入世後台灣農業面臨較大壓力,産能過剩,大陸又積極鼓勵此一領域的投資,有望成為新的投資熱點之一。三是金融保險業;四是以批發零售為主的商業。五是臺商爭取大陸重大工程項目。台灣營建企業界看好大陸入世後及西部開發的工程與營建商機,將積極進入大陸工程承包領域。台灣中鼎工程公司在90年代初,成立合資的京鼎工程公司,持股90%,已承攬十多個工程項目。

    四、臺當局大陸經貿政策在開放與限制中糾纏

    目前,台灣當局的大陸經貿政策對兩岸經貿往來仍有諸多限制,儘管因兩岸入世與台灣經濟發展本身的需要會逐步開放,但在將台灣定位在“事實獨立”與拒絕統一的方針下,不會完全取消兩岸經貿往來的限制,而且在資金管制與對大陸産品、資金進島的管理等方面更加嚴格。因此,未來兩岸經貿往來仍將在曲折中發展,在發展中前進。

    (本文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

    中國網200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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