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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推行為期3年的公務員培訓計劃

    

    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2日發表致全體公務員的信,宣佈開始推行一項為期3年的公務員培訓發展計劃。

    王永平説,特區政府已為2001/2002至2003/2004年度,預留資金5000萬港元,以開展公務員培訓發展計劃。他表示,特區政府需要建立一套全面的公務員培訓發展制度,使公務員體制改革的各項措施和自願退休計劃得以順利推行。

    王永平説,在以知識為本的社會,公務員必須不斷進修,終身自我發展,才能應付挑戰,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

    據了解,這個香港公務員培訓發展計劃將涵蓋3個範疇:為59個自願退休計劃指定職業系統的公務員提供訓練,協助他們轉職,使絕大部分選擇留任的公務員,在原來部門或新調部門能夠適應工作崗位;提供訓練,使廣大公務員能夠配合公務員體制改革;推動公務員終身學習,鼓勵公務員自學,不斷求進。

    新華社 2000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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