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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放寬大陸專業人士在臺停留時間

    

    台灣當局有關方面30日表示,來自祖國大陸的專業人士,凡申請赴臺從事科技研究、傳習及講學的,在臺停留時間最長可達3年。台灣有關方面稱,祖國大陸專業人士赴臺從事專業活動,需兩個月前提出申請,當局會簡化有關手續。

    《人民日報海外版》 2000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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