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負資産人士購樓按揭最長可達50年

    為協助“負資産”人士減輕供樓負擔,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昨天決定修訂“購買按揭準則”,將“負資産”人士所購樓房按揭貸款的供款期限,由40年延長至50年。

    新措施有助減輕貸款人每月的供款額,讓市民購置物業更加方便。根據新措施,如果香港的銀行普遍採納50年的按揭還款期,則市民每月的供款額將減少四成左右。

    銀行界和地産商都認為,此舉將鼓勵更多的銀行為“負資産”貸款人提供“延長按揭”服務。渣打銀行香港區總裁王冬勝認為,新措施也有助於保障銀行提供的按揭貸款。地産發展商則認為,新措施不但可以幫助“負資産”者轉按,還將對香港樓市起一定的推動作用。

    人民網 2001年12月21日


香港三大銀行助“負資産者”轉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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