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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的“好吃”與“會吃”

    香港人“好吃”,國際聞名。前不久,某國際機構做了一項專題調查,在眾多國際都會中,高居“下館子”次數榜首的就是香港人。由此可見港人之“好吃”。

    港人的“會吃”,同樣有國際水準。“好吃”,而不“胡吃”;因時、因事,決定不同的吃法,可以説“吃”得很有效益。這就是水準。

    自家人外出用餐,掏自己腰包,心甘情願“挨宰”的是傻蛋,斤斤計較是必然的。在這方面,港人與其他地方的人沒什麼不同;而無論剩多剩少,吃不了統統“打包走”的好習慣,卻是值得許多地方認真學習的。當然,最好還是“不剩”,於是“自助餐”遍及香港,中、西、日,韓、泰、葡,燒烤、火鍋,樣樣都有,食者可以自由選擇。

    更能表現港人高水準的,是在與“外人”一起“吃”的方面。在香港,“一起吃”,實際已演變成最重要的社交方式,因此也就有了講究。

    比如,最隆重、最正規的宴會,民間與官方也是有很大分別的。民間諸如春茗、聯姻之類的喜慶宴客,一般都是“套餐”。那大紅請帖上往往這樣寫著:下午三點半恭候,七點半入席。入席前的幾小時是“方城之戲”時間,有興趣者可以赴約參戰。整個大廳,擺的是幾十甚至上百桌的麻將大陣,洗牌、出牌的劈啪聲與交談聲連成一片。鏖戰之後,酒宴開始,祝酒、歌舞、抽獎不斷,高潮此起彼伏,一直延續三四個小時。這種“吃”法,往往讓“圈外人”覺得很累,但對親朋好友來説,絕對是“感覺好極了”。這不是簡單的吃飯,整個宴客過程,其實就是一場“港味兒”十足的大聯歡。平時難得一見的親友,可以充分利用這一機會,溝通資訊、暢敘友情、狂歡娛樂,“吃”不過是一個“載體”。相比之下,官方的宴會雖然也是“套餐”,但要簡單得多。一般是席前安排一小時的酒會,客人們三三兩兩聚首、端杯站立輕談。正式開宴、祝酒辭後,佐餐的就只有優雅的音樂了。有一點是共同的,就是不管民間還是官方的宴會,只要不是私家賀壽、聯姻,大都實行“AA制”——誰請的客人誰“埋單”,連特區政府每年舉行的幾次重要宴會,相當一部分出席者也不是“白吃”的。

    香港是個商業社會,商家生生滅滅,天天都有開業剪綵、日日都有週年慶典,但絕大多數不用正式宴會方式,更很少擺繁縟的“套餐”。輕鬆的酒會,是最普遍的。會場上不設飯桌、座位,場邊的長檯上擺著飲料、食品,客人可以隨意自取。有的酒會,準備的東西樣數多些,量也大些,足夠“以此當飯”者吃飽。有的則純粹是“意思意思”,只準備很少的東西,好像生怕“吃”的準備多了會“喧賓奪主”——影響談話似的。例如,特區政府“第二號人物”政務司司長每年一次在官邸舉行的辭舊迎新酒會,除了簡單的飲料外,只有兩三服務員端著盤子穿行于忙於交談的客人之間,送上幾樣小點心。這既能表達高官“親民好友”的慾望,又展示了不亂用公款的清廉作風。而被邀請與會的人,都覺得很榮幸也很輕鬆,絕無被輕慢的感覺,更沒人嫌司長“小氣”。不僅官員,香港的富豪們在搞公司慶典時,也多用酒會形式。筆者曾參加香港某大集團下屬的酒樓喬遷、開業典禮,他們也只搞了個簡單的酒會,沒因自己有錢、開的又是餐館而大宴賓客。“寒酸”的酒會,並沒使這些“頭面人物”丟面子。

    酒會適用於多人的聚會,日常小範圍的公、私應酬,更流行的是“飲茶”。但請莫誤會,香港的“飲茶”,可不是只有“清茶一杯”,其實也是一種吃飯形式。但與宴會不同,“飲茶”不備酒,不上大菜,只吃小菜和點心。大到重要的商務會晤,小到兩三密友的私敘,都可以採用這種很隨意、很“簡陋”的方式。請客者負擔不重,被請者無須拘禮,雙方都不為“吃”所累,而是“以吃佐談”,輕輕鬆鬆,更重要的是完全用不著正式宴請時那種湊數的“陪吃”者。“飲茶”的時間也不拘一格,可以隨意“見縫插針”,早茶、午茶、下午茶都行。“飲茶”之所以能在香港大行其道,多半與港人發達的商業頭腦有關。既要講效益、講效率還不能失禮,省時省錢的方式自然最受歡迎。飯吃了,事談了,禮數到了,費用、時間都不多,何樂而不為?如果所有往來應酬都正式擺酒宴,不光是錢財浪費,恐怕時間也是“賠”不起的!

    香港去年每人平均國民生産總值23000多美元,居世界前列;香港特區政府每年財政收入數千億,財政節余4000多億,是世界上最富的政府之一。按説,港人、港官是“最有資格”、“最有實力”大吃、特吃、胡吃的。但是在“吃風”很盛的香港,“公吃”不厲害,“私吃”也不過份鋪張,可以説無論“公吃”還是“私吃”,都很得體,宴會、酒會、飲茶“各司其職”。

    相比之下,倒是富裕程度遠落後於香港的一些地方,在“吃”的方面卻顯得格外“闊綽”,好像只有肉林酒海式的豪宴,才能表達主人的好客之情似的。

    這種越窮反而越“大方”的怪現象,與落後的民間習俗有關,更是官員們帶頭“大吃特吃”的惡果。一些吃滑了嘴的“老餮”,還有一種“理論”:只要不往自己兜裏裝,吃多少、用多少都不犯法。於是,在他們眼裏,公家的錢就成了最“不值錢”的物什,“公吃”之風愈刮愈烈。而“上者”的示範,對民風的影響是不言而喻的。大概只有從體制上堵住漏洞,用法律“鎖”牢熱衷“公吃”者的嘴巴時,“窮大方”的陋習才會逐步消除。

    港人“好吃”,有利於保持餐飲業繁榮;港人“會吃”,又有利於什麼呢?請“胡吃”者三思。

    人民網 2001年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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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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