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教育廣場
科技長廊
軍事縱橫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香港公佈內地學生赴港就業申請程式

    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今天宣佈,所有1990年或之後在香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取得學士或以上程度學位的內地學生,8月1日起可向香港入境處申請來港就業。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在公佈這一新的安排及申請程式時説,除交換生和修讀短期課程的內地學生外,在教資會資助的院校取得學士或以上程度學位的內地學生,均可根據新安排提出申請。申請人必須擁有本港缺乏或無法即時提供的專業技能或知識。他們須覓得雇用期不少於一年的全職工作,及受雇職位的薪酬須與本地市場水準相若。他們若是內地居民,必須獲得內地有關當局所發給的批准赴港工作同意書,方可來港就業。發言人表示,新安排旨在吸引更多人才,以增加本地企業的競爭力,促進香港經濟的發展。

    據了解,香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高等院校共8所,包括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嶺南大學和香港教育學院。

    新華社 2001年7月23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