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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智慧財産權署署長呼籲給予用戶報紙複印權

    香港新版權條例生效後,一些報紙的用戶紛紛表示工作受到影響。昨天,香港智慧財産權署署長謝肅方在出席香港總商會午餐會時表示,希望報界在一個月內達成共識,給予用戶報紙複印權,否則政府將可能考慮要進一步修例。

    謝肅方表示,政府在尊重業界智慧財産權的同時,也要平衡用戶利益。他相信報界可以在短期內制定授權的準則,不過,如果業界最後未能達成共識,他不排除政府修訂條例的可能,例如在某種程度上豁免對用戶複印報紙的限制。

    另據報道,11位報界代表昨天傍晚已與智慧財産權署署長謝肅方舉行會議,就有關報紙的版權問題交換意見。據稱11家報紙原則上已達成共識,但一些措辭仍需進行磋商,才可正式簽署臨時協議。此臨時協議將就複印的條件作出規定,但收費等細節問題則會由各報與複印商自行擬定。

    人民網 2001年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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